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略论宪政意识

略论宪政意识


秦前红


【摘要】本文对宪政意识的概念进行了分析。宪政意识源于生活在某种文化中的人们对宪政实践的经验总结,深受特定历史时期文化的影响。本文以此为起点重点分析了宪政意识的三大特性:民族性、稳定性以及借鉴性。
【关键词】宪政意识 民族性 稳定性 借鉴性
【全文】
  作者:秦前红  武西锋
  宪政意识不仅是对宪政实践的经验总结和反映,同时它对推进宪政建设具有重大的作用。正是由于对宪政意识本身界定的模糊不清和认识上的缺乏,导致现实中宪政意识的作用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鉴于此种情况本文在对宪政意识本身进行概念分析的同时,将重点分析宪政意识的三个互为联系的特性。
   宪政意识的概念分析
  宪政意识如何界定,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大致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1]
  1  宪法意识是指人们凭借一定的经验和知识,在日常的生活体验中形成的有关宪法宪法现象的认识、思维和心理活动。也就是说,宪法意识是人们对宪法的内容、特点和作用的认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以宪法为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并促进宪法的实施和完善的意识形式。
  2  宪法意识是指人们对宪法内容和宪法精神的理解和认识,是法律意识的基础和核心。从内在结构上讲,宪法意识是由宪法基本认识和宪法观念两大块构成。前者是人们对宪法规定和相关宪法知识的了解,后者是人们在宪法基本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对宪法精神和宪政内涵的深刻理解,是相对稳定的理性化概念体系。在宪法意识体系中,宪法基本认识是初级阶段,是对宪法宪政的感性了解和粗浅认识;宪法观念是其高级阶段,是人们通过对宪法感性认识的消化、提炼而得到的宪法理性认识,表现为一种稳定的思想体系,是宪法意识的主体。[3]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