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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组织轮盘”对现代法制的影响--行政复议制度的变化

  二、 行政复议走向“官议”--“组织轮盘说”
  行政复议法,规定复议机关为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这就是所谓的“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中国行政分层管理的权力机制,是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复议申请的处理权,属于“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的权能, 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依法走向“官议”。
  “官”是一种中国性的称谓,与“百姓”这种宗法社会角色相对应。它是一种通过变相委任制――通过执政党的组织部门秘密安排和提议,由执政党党魁担纲“主任”等领袖角色的“人民代表大会”――一个公民普遍不知晓如何实际遴选出的“权力机关”任命的。甚至,负责行政复议权能的某些“行政首长”,即“官”,还并不是“人民代表大会”程序的产物,是由执政党的组织部门,直接秘密安排和任命――干部公示制度的出现,使秘密安排的后续程序,走向了公开化,从而改变了行政首长产生的绝密状态。
  官并不是专门任命的“行政裁判”――“父母官”不同于国外行政裁判所负责人或行政法官,缺乏对其进行“行政裁判”能力的专门考量――如果要求行政首长具有“行政裁判”的职业能力,是对本土人治资源――通过官僚制度膨化的官员队伍“荒唐”的要求。本土行政官的备选人员,其履历可能是国营工厂技术员、军官、前人民公社负责人、老官吏的随从,等等。通常而言,执政党组织部门,是盛产“官”的地方。这和农业社会的“靠山吃山”的资源获取方式,或许有关。行政官的备选人员,与执政党的组织部门或支配组织部门的更高权力拥有者联络――通过前官员子女身份、效忠和交换,可能增加获取“官”职位的机会。 在市场化初期,一个中国基层行政层面,即一个县,可售卖出100万人民币以上的官职――这为公开的报道所揭露,这种公职售卖与英国的爵位出售是不同的,事实上是秘而不宣和违反公开规则而不违反潜规则的。执政党组织部门设置目的,在于选任忠于上级的人员,但是秘密安排的官――即所谓的干部――一个日本传来的语词角色,通过对社会交换的领悟,部分人上任后反社会地鲸吞公共资产,使“反腐败”成为一件“艰巨和长期”的工作,贪污大案,层出不穷。
  职业技能并不是“官”的必备要求,法律的知识与能力,也不是官必备的质素。而女子秀发披肩、白皙窈窕,或者男子善于饮酒,是首长的运动陪练――如善于网球、乒乓、下棋,会不会增加为官的机会?答案,并不一定是否定的。经帕金森定律作用膨化的官僚体系内,求取官职者人数众多;定位担任特定的行政机关长官,也可能变成一件并不容易的事情,往往要经过类似于“轮盘赌”一样的或然程序――比如备选者在组织轮盘中,预期担任农业行政长官,实际变化成为法律机构长官,这种现象并不罕见――因为每一官职所含社会交换能力存在差异,因此官的备选人员,在组织轮盘的运行时态中,和彩票购买者一样,“中”与不“中”,“中”在哪里,预期定位是否准确实现,可能是不确定的。这让人记忆起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萨马兰奇先生,宣布奥运会举办地的场面――当组织轮盘的谜底揭开,备选者可能如同悉尼一般兴奋,也可能象北京一样“因兄弟出卖”而落寞。会不会有人象中国著名文学家鲁迅先生描写的“范进”一样,因为“中了”而兴奋失常?没有民选机制,同时有没有了科举制,毛社会铸造的铜铁政体,铜铁战胜金银,不兴奋是不太可能的――某县县官大搞“阅兵式”,即是获得权力后兴奋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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