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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知识论基础及其意义 ——兼议控权论的一个新视角

    关于知识的存在方式,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知识是否是互相连接于一体的?在哈耶克看来,人不是上帝,不是全知全能的,不可能获得关于整个世界的 “整体的知识”, 知识是分立存在而非集中存在的。“知识只会作为个人的知识而存在。所谓整个社会的知识,只是一种比喻而已。所有个人的知识( the knowledge of all the individuals)的总和,绝不是作为一种整合过的整体知识(an integrated whole)而存在的。这种所有个人的知识的确存在,但却是以分散的、不完全的、有时甚至是彼此冲突的信念的形式存于个人之间的。”[4]这里哈耶克并未否定知识间在一定程度上的可通约性,而是不可能实现完全的通约。自发演进的制度之所以扮演一个必要角色,是因为只有他们才能使我们有可能利用单个经济行为人拥有的知识。因为,这种知识的关键部分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知识是无穷的吗?知识是永无完点的,愈是有知者愈是觉得无知。没有绝对的知识权威,一个人也不可能知道关于他人的选择的知识。这与儒家主张的“全知全能”抱负不同。社会愈是发展,知识总量就愈大,每个人的知识在知识总量中占的比重就越小,因而个人对于他人的“无知”就越是明显。在哈耶克看来,陶醉于知识增长的人往往会变成自由的敌人,因为,他只是看到了增长的知识以及增长了的控制手段对于外界的控制力量在个别场合的增加,而没有认识到知识总量的增长对个人的压力。由于我们关于自然的知识的增长会恒久地向我们展示新的无知领域,所以我们依据这种知识建构起来的文明亦会日呈复杂和繁复,而“这也就当然会对我们在知识上理解和领悟周遭世界时造成新的障碍。人类的知识愈多,那么每一个人的心智从中所能汲取的知识份额亦就越小。我们的文明程度愈高,那么每一个个人对文明运做所依凭的事实亦就一定知之甚少。知识的分工特性,必然会扩大个人的无知范围,亦即使个人对这种知识中的大部分知识必然处于无知的状态”。[5]
  关于知识传播与文明的进步,哈耶克认为,正是通过众人所做的彼此协调的努力,人们才在交往中获得远较自己多的多的知识,也正是通过使用分散的知识,人们所可能获致的成就才远较一个人的心智所能预见的更大。“知识与本能取向的成功组合,既非出自于人民经由共同的审慎考虑而做出的选择,亦非出自于人们经过共同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而作出的选择;它们的成功组合,完全是个人模仿其他较成功者所作所为的结果,而且这些成功者的所作所为往往也是通过不同的象征或符号而对模仿者施以引导的”[6]。“我们应当学到了足够多的东西,以避免用扼杀个人互动的自生自发秩序(置其于权威当局指导之下的方法)的方式去村会我们的文明。当时,要避免这一点,我们就必须否弃这样一种幻想,即我们能够经由审慎的思考而‘创造人类的未来’… …。这是我… …现在对我就这些问题所做的四十年研究所下的最终结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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