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邓正来自选集:自序

邓正来自选集:自序


邓正来


【全文】
  洞见或透识隐藏于深处的棘手问题是艰难的,因为如果只是把握这一棘手问题的表层,它就会维持原状,仍然得不到解决。因此,必须把它“连根拔起”,使它彻底地暴露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开始以一种新的方式来思考。……难以确立的正是这种新的思维方式。一旦新的思维方式得以确立,旧的问题就会消失;……因为这些问题是与我们的表达方式相伴随的,一旦我们用一种新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旧的问题就会连同旧的语言外套一起被抛弃。
    ──维特根斯坦《札记》
  我始终认为,一种宣称过去的历史是不可能为未来所复制的观点是相当有道理的,但是我同时也认为,这种观点乃是以一种单一的未来观(或时间观)为前设的,甚至是以某种严格限定的空间为依凭的。然而,一旦我们以一种多元的未来观(或时间观)和一种世界整体空间观为基设,我们就会不断地发现,上述那种观点似乎隐含着一种为人们所不意识的“陷阱”,因为在现实中,某个空间的历史正在某个其他空间被“必要地”复制着,甚至还可能会在另一个空间的未来被“必要地”复制。这个洞识的关键,并不在于这种所谓的“复制”是否完全一致,而毋宁在于这种复制究竟是在什么结构安排的支配下而成为可能的?更进一步说,这种结构安排的支配性又究竟是在什么知识话语的支撑下成为可能的?
  显而易见,上述问题在一般意义上讲极为重要,而对于处于世界整体系统并位于某一特定时间脉络中的中国来说,则更显重要。当然,本文集所收录的我从1992年至1999年发表的部分论文,尚不能被视作是对上述问题的直接回答,更准确地说,它们乃是我为回答这些问题而做的一部分知识准备工作。这些论文虽说按照论题框架被分成了“国家与社会”、“研究与反思”和“自由与秩序”三个部分,但是它们所涉及的论题之间却有着极为紧密的相关性。这是因为这些论题在一般意义上都与中国社会秩序的型构问题有关:其间关涉到构成中国转型进程之基础的三种知识系统(以中国差等结构为依归的文化传统、以全权国家为核心的新传统和百年来因开放而传入的西方传统)以及这些知识系统赖以发挥作用的结构性安排在社会行动者的行动和选择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紧张、冲突和相容等问题。
  在上述第一个题域中,我的努力主要旨在透过对既有的政治学和社会学理论解释模式的批判和反思而试图建构起中国社会理论中的“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并依据此一分析框架而揭示出中国在步入全球性现代化进程以后所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其背后所隐藏的深层结构性困境。这一建构努力的核心,在于为既有的以国家为中心的自上而下的分析框架中引入“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概念或向度,主张中国社会的发展以及存于其间的秩序都须依赖于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互动,更是强调指出不同的知识系统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遭遇需要改变原有的社会结构并步向国家与社会相分离但却良性互动的社会结构。显而易见,经由“市民社会”概念的阐发而引入的这种自下而上的社会向度,不仅为型构“国家与社会”理论分析框架提供了强硬的理论基础,而且也对中国社会秩序的分析提供了较强解释力的路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