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此,《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可谓是一柄“双刃剑”,并非有些媒体所宣称的是“对发展中国家一本万利的协议”,广大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应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和妥善的应对。
三、过渡期内我国纺织服装业之应对
我国到底能从《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中获得多大利益,这是理论界与实务界所普遍关注的问题。有学者认为,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纺织品出口国,如果能够加入世贸组织,将成为纺织品贸易的主要受益者。[7]笔者认为,对此问题应作具体分析。根据资料统计显示,1995年中国纺织品出口达379.3亿美元,占纺织品总产值的58.7%,可见我国纺织工业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相当高,因此,《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所确定的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对我国具有重大意义。我国纺织品出口的主要障碍源自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配额数量限制。1996年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多种纤维协议》产品总额达49亿美元,与1995年持平,但出口数量却大幅下降,近几年对发达国家的出口状况也出现类似趋势。这一方面说明中国产品在技术含量(产品附加值)上逐步在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美国等发达国家对中国纺织品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方产品的进口,因此,单以取消配额限制的角度而言,《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对我国是有利的。
但是,我们应该对此作进一步的分析。按照该协议的一体化进程,1995年到2002年前7年一体化的比例仅占51%,且纳入一体化轨道的产品绝大部分将是现行MFA之外及相对不具战略意义的产品配额类别,而最敏感的配额类别要到最后阶段才可能消除。因此,《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作用,只有在7年之后才会充分地显示出来,我国不可能在短期内从这个协议获益很多。中国纺织业服装业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
多边贸易安排给我国纺织工业和贸易带来了机遇,具体说来,中国参加《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后,对我国纺织品出口的进一步扩大会有以下两点明显的好处:
1、国际纺织品市场大幅开放,有利于我国纺织品进一步占据国际市场份额。随着我国纺织品竞争力的提高,我国将有机会争夺已经一体化的那部分市场份额。同时我国纺织品出口亦可享受一体化过程中追加增长率的好处,有利于保持和提高我国纺织品的出口份额。
2、已经一体化了的产品可享受GATT1994的最惠国待遇。我国纺织品享受最惠国关税,可以在公平的条件下进行竞争,有利于改变我国纺织品遭受歧视性数量限制的被动局面。
但是,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实施也给我国纺织工业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进口关税的降低将使外国服装面料、原料以较低的价格准入中国市场,这在使国内消费者获得实惠的同时,也增强了出口型纺织企业的生产成本,有助于其提高出口竞争力,但是国内服装面料生产商就要面临来自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小面料企业存在着亏损、倒闭的风险。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