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回避制度功能纵横谈

回避制度功能纵横谈


傅郁林


【全文】
  
  “大义灭友”,女法医良知可安宁?
  一年前,笔者在读罢“女法医大义灭友”(1997年12月11日《光明日报.电脑周刊》之后,曾以“正义的代价”为题,对大众传媒在弘扬一种行为规范的价值时往往忽略与之存在着冲突的另一种(些)伦理规范价值的现象提出批评。“灭友记”讲述了某法医不不为姐们儿的求情所动,亲自做出公正的鉴定结论,从而把曾在自己生病时为她端屎端尿的女友的丈夫送上审判台的故事。读罢无言,心中只觉得人情凉薄。做过法官的我,毕竟血浓于水,今日仍揪心于女法医在主持正义之后怎堪面对左邻右舍和新朋旧友评论。窃以为这样的“新风赞”不仅无助于引导公众对正义的向往,反而可能使手持天平的人们在“亲亲相隐,直在其中”(孔子语,意即亲人之间的相互庇护是正当的)的中国传统伦理规范中处于尴尬境地。
  刚刚从文革梦靥中醒来的中国人不会健忘,当社会的主流价值被推向极端的时候,人们生活在怎样一种人人自危的境地。在那个全社会每个细胞都弥漫“国家主义”的时代,对毛主席他老人家的忠诚是至高无上的“大义”,为了这个大义,儿子可以坦然地批斗年迈的父亲,妻子可以无愧地出卖相濡以沫的丈夫,昨日倾吐心语的至交可以在一夜之间毅然决然地揭发你……只因为他们真诚地相信,他们牺牲亲情是为了江山社稷之“大义”(这里我完全排除了为了功名利禄而六亲不认的情形)。当私情完全没有了生存的空间,当传统人伦关系的亲和力完全被“国家利益”的大义所取代,社会生活中也就失却了可以遵从的民间伦理和自我调节的能力,而这种伦理规范对于社会稳定的功能是法律所无法取代的。
  我们的宣传媒体在鼓励执法人员大义灭亲(友)时,也该想到这些执法人员与我们同样,吃五谷杂粮,有七情六欲;他们手持正义的天平,却傍依人伦而生存。别尽鼓动人“伸着脑袋接石头”。如果做一个公正的执法人员要常常付出众叛亲离的代价,还有谁去主持社会公正?进而言之,如果这样的正义行为被传统人伦规范评价为负值,那么社会正义的价值本身是否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抵消而不能实现最大值?所以无论是制度设置还是社会舆论都应当为那些愿意为正义献身的人们留一些过正常人生活的余地。我们不能不警惕,文革期间推崇“大公无私”结果,恰恰促使人们加倍追求私欲的满足。如果肩负着维护社会正义的职权与职责的公职人员,为了社会正义必须放弃个人权利和个人情感,甚至在私人生活中遭受众叛亲离之命运;如果为了公众的利益反而接受被公众――至少是群体――“流放”的惩罚,那么,这种“前车之鉴”势必让同行们在正义的代价面前望而却步,重新调整自己行为的价值取向。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