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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铁川与刘大生的对话

  刘大生:是的。在被点名评论的学者中,有些人认为我评得不够准确,或者是将他评低了,觉得不过隐。而在那些没有被点名评论的学者中,有些人又认为我不够意思,居然没有把他的名字点出来表扬一番,觉得我不够哥们。不过,这篇文章总的反应是很好的,对法学家们起到了促进和鼓励的作用。不准确的地方,疏漏的地方,只好请大家多多批评,多多谅解了。
  郝铁川:您得过什么奖励没有?
  刘大生:没有。评奖需要有社会反响,我的成果在评奖的时候往往还没有产生社会反响,等有了反响了,往往又过了评奖的时效。我的《论逮捕与收容审查》和《淮河入江与入海的思考》就属于有了反响但已经过了评奖时效的那一种。
  郝铁川:您对那些还没有被社会所接受的观点有自信吗?
  刘大生:有。我发表的所有观点,除了“劳动股份论”以外,我都没有放弃。最近,刘志才在《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5 期上发表了题叫《加强政党方面的法制建设》的文章,主张建立健全我国的政党法律制度,我以为这篇文章就是我的党主立宪论的知音,增添了我对党主立宪论的信心。
  郝铁川:您在学术活动中,有过哪些奇遇?
  刘大生:有过不少奇遇,《不惑的代价》里面写的几乎都是奇遇。最重要的当然是《难忘探索》、《东边日出西边雨》、《侄女儿的风采》等。这里要向您诉说一段在《不惑的代价》里没有提到的遭遇:经常有人请我代写论文,但都被我拒绝了。为此,我得罪了许多人。为了表明我不能代写论文的苦衷,我还创作了一篇题目叫做《黛玉还绢》的故事新编,内容是:
  迎春死了,王夫人令宝玉去哭丧,宝玉求黛玉为他代哭。理由是:哭是黛玉的特长。黛玉说她只哭想哭之哭,而不哭不想哭之哭,更不能哭哭丧妇之哭。否则,哭比笑还要难听。宝玉怨恨黛玉故意不帮忙,和黛玉断绝了关系,黛玉则将宝玉赠送的用于擦眼泪的几块旧手绢还给了宝玉。此后,黛玉眼睛里只流血而不再流泪。
  有的人看了这篇《故事新编》便知难而退,不再为难我。有的人却不能或不愿同情我的苦衷,老是纠缠不休,搞得我很难过。
  郝铁川:您为何不能换换思想,放下架子,办一个论文公司,专门为他人代写论文?就算是当“哭丧妇”又有何妨?毕竟也是为社会“服务”嘛!
  刘大生:好吧,那我就借贵刊做一广告:本论文公司代写论文,价码如下:学士论文十万圆,硕士论文一百万圆,博士论文一千万圆,不用付银币、金币,美圆就可以了。谁如果想当博导,论文又不够的话,也可请本公司代笔,价格不贵,一亿美圆足矣。本公司申明:所有收入百分之八十将作为税和捐交给国家。(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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