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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

  张中秋的代表作有《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法律与经济——传统中国经济的法律分析》,等等。梁治平的代表作有《新波斯人信札》,《法辨》,《法律的文化解释》,等等。
  (六)彩派
  彩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同时具有多种色彩的法学家。
  彩派法学家的代表人物有:南京师范大学的公丕祥,吉林大学的张文显,南京大学的范建,华东政法学院的曹建明,苏州大学的杨海坤,杭州大学的胡建淼,中共中央党校的石泰峰,等等。彩派法学家不仅学术成果丰富,而且学术组织能力十分突出,社会交往面十分宽广。他们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对所有的学派皆能宽容,也为所有的学派所宽容。因此,他们总是五彩缤纷的。在他们身上,黑派可以看到黑,红派可以看到红,紫派可以看到紫,蓝派可以看到蓝,灰派可以看到灰,黄派可以看到黄,白派可以看到白,雾派可以看到雾,绿派可以看到绿。
  彩派与红派大体上也是同龄人,学术地位略次于红派,政治地位却强于红派,大多兼任高等院校的行政领导职务,不是校长,就是院长,至少也是个副院长什么的。
  公丕祥的代表作有《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犯罪社会学》,《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述论》,等等。张文显的代表作有《当代西方法哲学》,《中国步入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法律社会学》,等等。胡建淼的代表作有《行政法学原理》,《人事行政法概论》,《十国行政法比较研究》,等等。
  (七)黑派
  黑派是指那些被认为是主张全盘西化,在法学界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政治上犯过严重错误的法学家。近年来,他们很少发表论文或出版论著。主要代表人物有群众出版社的于浩成,北京大学的袁红兵,中国政法大学的陈小平,等等。
  于浩成曾担任群众出版社的主编,在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著述较多,现留居美国。代表作有《我国的民主政治与法制建设》,《民主·法治·社会主义》,等等。袁红兵在一九九二年曾经主编《历史的潮流》一书,猛烈批左,轰动一时,后被调往贵州某地任教。
  (八)白派
  法学界的白派人物的主要特点有二:其一是头脑一片空白,在他们的著作和文章中,以及在他们的课堂上,没有任何属于他们自己的观点和理论,更没有改革或不改革的意见和主张;其二是以赚钱为主要目的,白花花的银子不赚白不赚,赚了不白赚,学术、学位、职称等等,无非是赚钱的手段而已。
  但平心而论,白派法学家在普及法律知识方面还是有一定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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