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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的代价——我的学术生涯之三:或许有恩泽

  已经存在了四十多年的不规范的逮捕制度——收容审查制度终于被取消了,这里面也有我的一份苦劳。
  025 入海水道
  1991年夏季,淮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同时出现了特大洪涝灾害,每一个有责任感的中国人无不为抗洪而奋斗。而作为书生的我,能为抗洪做点什么呢?没有钱,更没有权,甚至也没有强壮的体魄,我能指挥的只有一支钢笔。要想为抗洪做点什么,只有依靠钢笔了。于是,我在潮湿阴暗的宿舍里写了一篇两三千字的短文,题目是:《洪峰上的思考》,主要观点是:淮河应当入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毛泽东的一句“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题词,使蒙受八百年淮患的苏北大地出现了转机。七十年代完工的淮河入江水道,基本上解除了苏北的淮患,为解决苏北人民的温饱问题立了大功。然而,多年的抗洪实践表明,每当淮河洪峰到来的时候,也正是长江水位急剧高涨的时候,淮河入江口甚至出现洪水倒流的情况。所以,1991年夏季,当淮河和长江同时发生特大洪涝灾害的时候,淮水入江的速度就很慢很慢,入江水道的圩堤差点儿崩溃。这表明,治理淮患的根本出路还是应当让淮河直接入海。
  关注淮河,一是要为抗洪出点力,二是为了洗刷初中时代遭受的政治屈辱。因为正是淮河的泛滥,才使我的家乡贫穷落后,“未能盛开大寨花”,才使我在还未成年的时候就蒙受了不该蒙受的政治屈辱。
  我将稿子投给《新华日报》和《淮阴日报》,然而与淮患关系最密切的这两家报纸根本就不愿意理睬我。我赶快另投别的报刊,1991年8月3日的香港《大公报》的“本报特稿”栏目以《淮河入江与入海的思考》为题发表了我这一篇献爱心的文章。
  文章发表以来,除了我的同事徐民华女士表示过关注和赞赏以外,我没有得到过来自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任何信息反馈。然而,七年零二十二天后的1998年8月25日,江苏《新华日报》第一版上出现了这样一条显赫的新闻标题:《苏北将开一条“长江”——淮河入海水道工程获批立项》。我不知道这一重大项目的申请者们和审批者们有没有看过或听说过我的“淮河入海论”,我不敢妄言我对这一项目的立项作出了贡献,我更不指望有人给我发奖金或者请我作“上客”,但是,我至少从《新华日报》的新闻标题上获得了“英雄所见略同”的快感。这种快感是局外人所难以体会的。
  026 东边日出西边雨
  1991年12月初的一天,南京地区的一些法学家在江苏省委党校召开纪念《宪法》颁布九周年学术讨论会,我应邀参加了会议。走进会议室刚刚坐定,一位彩派人物对我说:“大生,最近有什么新作?能不能赐阅一二?”我说:“请你稍等”。马上回到宿舍拿了几份《宪法语法缺陷考》的打印稿,给了那位彩派法学家一份。这时,有几位紫派法学家也伸手向我索稿。给就给吧,反正都是很熟悉的朋友。于是,我将手上剩余的几份顺手发了出去。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发,居然给我带来了不小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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