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共产党宣言》与经济体制改革——《共产党宣言》中的所有制理论再认识(法人人权系列)

  如果能够准确地理解《共产党宣言》的精神实质的话,我们对私有制就应当采取三种不同的态度:其一,对于奴役他人劳动的私有制,采取反对和消灭的态度;其二,对于不奴役他人劳动的私有制,采取允许和保护的态度;其三,对于发展自己、服务社会、造福乡里的私有制,采取保护和鼓励的态度。
  由于在《宣言》的写作年代,资本奴役劳动的情况比较普遍和严重,所以《宣言》的作者就着重强调了上述三种态度中的第一种态度。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毕竟是思想大家,毕竟是革命导师,他们在强调“消灭”这一态度时,很谨慎地加了一个“从这个意义上说”的条件状语,为我们今天从容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留下了理论上的余地。这是我们应当予以充分重视的。然而,有些人却无视这一余地的存在,硬是将马克思、恩格斯对待私有制的多种态度归结为一种态度——消灭态度,硬说中共十五大关于发展私有经济的政策背离了马克思主义,这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又是什么呢?
  
  三、同传统的公有制和私有制决裂
  在《共产党宣言》中,作者还讲过这样一段话:“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⑤
  在有些理论工作者看来,这段话也是《共产党宣言》乃至马克思主义主张消灭私有制的根据。但在笔者看来,这段话正是我们今天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引导和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理论根据。这里的关键在于我们对“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的理解。
  首先,我们应当弄清楚“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的外延究竟有多大。一般认为,《宣言》中讲的“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就是“传统的私有制关系”。但是,笔者以为,“传统的所有制关系”既包括“传统的私有制关系”,也包括“传统的公有制关系”。否则,《宣言》就应当直接了当地说“同传统的私有制关系决裂”,或者连“传统的”这个定语也不要,而直接说“同私有制关系决裂”。《宣言》没有说“同传统的私有制关系决裂”,更没有说“同私有制决裂”,而是说“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决裂”,这决不是作者的疏忽,相反,这完全是作者的谨慎。因为,如果是疏忽的话,在以后再版的时候,作者就会做出校正。而作者一直没有对此进行校正,说明是谨慎而非疏忽无疑。
  其次,我们应当弄清楚“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的内涵究竟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没有人研究过,似乎是不需要研究的,是不言自明的。但在笔者看来,这个问题并不简单,需要予以认真研究才能弄清楚。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