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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电话:中国网事第一告――传统法律的窘困

IP电话:中国网事第一告――传统法律的窘困


陈荣文


【关键词】刑法 非法经营罪 IP电话 行政诉讼
【全文】
  一起案情并不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却在IT业界闹得沸沸洋洋,在互联网上建有自己专门的网站――“网事第一告”http://personal.gz168.net/blackwhite/(尔后又发展建立“网事第二告”网页http://personal.gz168.net/blackwhite/2nd.htm);众多国内国外媒体如《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计算机报》、《电脑报》、《中国日报》、《华盛顿邮报》、《光明日报》、《福建日报》、《福州晚报》、《南方周末》、《厦门商报》、《成都商报》、《解放日报》、《证券时报》、《中国网络导航》、《CHINABYTE》、《新闻直通车》等对此案争相跟踪报道或连接;国内外网迷门在BBS中百家争鸣,对此案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讨论;网站管理者还为此案的发展情况专门制作、分发电子邮件列表;本案更因其拥有几个“第一”的殊荣而名闻遐迩:我国第一个由因特网的基本服务功能引发的官司;我国第一个被公安局以“非法经营电信罪”立案侦查的案件;全国第一个在行政法庭庭审过程中,法官要求原告、被告,以及法庭本身各自邀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也是第一个在网上不断公布案情进展情况的网事官司。因此,本案被网民们称作“中国网事第一告”,被IT业权威媒体《电脑报》评为1998年国内IT业十大瞩目事件之一。其缘由何在?
  一、本案基本案情
  1997年3月,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市民陈锥从网上下载了网络电话软件net2-phone,并将其安装在自己组装的586兼容机上,通过调制解调器连接在自己的电话上,设置成网络电话。
  1997年9月,陈锥利用因特网电话为其弟弟陈彦经营的诚信家用电器商场促销商品,即凡到诚信电器商场购买家用电器的人,可免费获得利用因特网电话与其在国外的亲友通话五分钟的优惠。应顾客延长通话时间的要求,陈彦于1997年10月申请了一部公用电话,并将公用电话设置成因特网电话,开始利用因特网电话对外经营,提供实时两国间语音传送的收费服务(从表象上看类似于经营长途电话业务)。
  1997年12月22日,福州市马尾区电信局在检查公用电话时,告诉陈锥不得利用因特网电话对外提供长话服务,于是陈锥便停止了因特网电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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