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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的生活与著述——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形成(一)

罗尔斯的生活与著述——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形成(一)


何怀宏


【全文】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年2月21日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市的一个富裕家庭, 在五兄弟中排行第二。他父亲是成功的税务律师和宪法专家,母亲来自德国家庭,是活跃的女性主义者,据说母亲对罗尔斯的影响要远比父亲为大,例如在关注平等的问题上。罗尔斯七、八岁时,他的两个弟弟先后受他所犯的病(白喉症)传染而病逝,而他自己却奇迹般地幸免于难,但这件事对他的心身却还是造成了巨大的打击,据说他的口吃也为之加剧。他后来在《正义论》中所表达的对先天和后天不幸的弱者的关怀,可能也多少与此有关。
  罗尔斯中学就读于康乃迪克州肯特的一所严格的圣公会的私立学校,他并非教徒,但对宗教信仰也有相当的同情和理解。他1939年18岁时即进入普林斯顿大学,他后来回忆说“我刚进普林斯顿大学时不知要做什么”,他先后试修过化学、数学甚至艺术史等科,但不是没足够兴趣,便是自认没天分,到最后才选择了哲学,其哲学启蒙老师是维特根斯坦的著名弟子诺曼·马尔康姆(Norman Malcolm),到1943年,罗尔斯终以最优等的成绩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哲学系。
  不过,他后来对采访他的学生说:“我很少鼓励人们从事哲学,……如果你很想去从事,那是另一回事,否则,你也许不应从事哲学,因为它有它的困苦,大多数能很好地从事它的人,在做别的事情时将生活得更好——至少按社会的标准是这样。哲学的真正奖赏是个人的,私下的,你们应理解这一点。我想哲学是一件很专门的事,尤其在我们的社会里,它很少注意很严肃的哲学,即使它们做得很好。然而,这并不是一个抱怨,这可能是一件好事。”当然,哲学又不是没有必要的,“在每个文明中,都应有人思考这些问题。”至于如何做哲学,“它跟艺术、音乐一样,如果你是个好的作曲家或者画家,你对人们的理解力就有所贡献,不必问这一准确的过程。”
  罗尔斯大学毕业后随即加入军队,参与太平洋对日作战,服务于新几内亚、菲律宾及日本等地,他隶属于步兵团,负责情报及侦察工作,当时战事相当惨烈,仅罗尔斯的普林斯顿的同届同学,就死了17人,他却又一次幸免于难,罗尔斯的战争经验对他的思想无疑还是产生了影响,他后来在1995年发表的也许是唯一一篇直接评论政治事件的文章“广岛五十年”,对美国投掷原子弹以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伤及平民的“火海轰炸”进行了抨击。六十年代,他也反对越战,但不主张罢课,仍坚持讲课不辍,反对把政治活动引入课堂。罗尔斯毕生研究正义理论、政治哲学、但却几乎不涉实际政治,他说,“我对政治感兴趣,但却不想有一个政治事业,我想我在这方面是很差的”,“一个人有不同的才能,政治不适合我的气质”。他说他实际上也不以《正义论》的框架来看待当前的事件,这样一个虚拟的理论设计,并不能直接给出对实际问题的答案,《正义论》的领域是有限的,它只是在一种很抽象的层次上探讨社会基本结构可能采用的正义原则。罗尔斯与现实的社会政治事件保持了相当的距离,他是在一个很后、但也更深的层次上关怀政治。他说:“这是很重要的:把政治讨论带到最深的层面,使之尽可能地清楚,以便它能尽可能广泛地被人们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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