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在本文中保证责任期间与保证期间同义.
王利明.崔建远著:《
合同法总则.新论》(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修订版,第515页;马俊驹.余延满著: 《民法原论》(下),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599页.
邹海林:《论保证责任期间---我国司法实务和立法的不同立场》,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1999年第2号第14卷,第146页.
同引文第147页.
同引文第147页.
担保法第
25条.26条规定;若干解释第
32条规定.
若干解释第
32条第2款规定.
曹士兵:《
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若干问题》,CCCL(中国民商法律网),首页>>法学前沿>>法学讲座,2001年6月13日更新,2002年8月7日访问并下载.
房绍坤:《
担保法司法解释评析》, CCCL(中国民商法律网),首页>>法学前沿>>法学讲座,2001年11月28日更新,2002年8月7日访问并下载.
马俊驹.余延满著: 《民法原论》(上),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页.
担保法第
25条第1款的规定.
崔建远:《我国担保法的解释与适用初探》,载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