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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程序意识重铸司法灵魂 ——答《工人日报》记者马蔚问§

  
  而现在什么样的人都在法院里,伦理的规则都是四分五裂的,比如有的人觉得吃当事人的饭是件很大的事,可有人认为,吃个饭有什么呀。你在盯着他瞧不起他,可也许还有一些人盯着你瞧不起你呢。
  
  我自己觉得在中国的法院里出现了一种逆动,就是逆我们希望的制度建设思路而动,就是一些相当优秀的法官在法院干了一段之后干不下去了,去干律师去了。我觉得从体制上讲,就是因为这个队伍太参差不齐了,就会导致一种共同体意识的丧失,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导致好人不愿在那儿待着的结局。最高法院招考十名法官最后应者寥寥,为什么会有这种状况?这么大一个国家最高的正义殿堂,在那里做一个法官该是多么荣耀,但为什么教授们、研究员们、官员们很少选择走进神圣的殿堂的这条路?很大的原因就是:你进去干嘛?如果里边的素质参差不齐的话,就会给人带来这样一种疑虑。而整体的素质的低下,如果不加以真正的改变,想通过上边或者外边的监督,以避免冤案、错案,或者消除司法腐败,显然是不可能的。
  
  基层法院特别重要,有些法院领导说话有些外行,说什么高级法院的法官素质应该更高,好像基层法院的素质就不重要。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基层法院与我们权利保护的关系是最密切的,就像你刚才说的,有时候有一些轻微的不公正,受点委屈,有些人想上诉还要考虑一下风险怎么样,还要交上诉费,或许这么一考虑就不愿意上诉了。如果基层法院法官的素质普遍比较高的话,就会更好地保护我们的权利。所以我的建议是中国法学院的大学生进入法院不应当直接进入中级或以上的法院,他们应当全部从基层法院开始干,作为一项严格的制度。我接触基层法院就不少,有一个基层法院院长说,干警一百六十多,正规的大学生只有三五个。
  
  记者:确实,越到上边学历越高,而真正大量的案件审理恰恰由基层法院进行。您的建议很好,但实践中恐怕不好实行。需要有其它制度上的保障。
  
  贺卫方:提高法官待遇呀,减少法官数量呀,提高法官尊荣呀,对法官的任职资格作最必要的保障呀,不经过必要的程序不可以随便罢免呀,这些都很重要,包括庭审方式改革,使法官可以审、判合一,素质低的根本就上不了庭。
  
  记者:那么严格的很专业化的程序是否有助于法官的职业化?
  
  贺卫方:程序要想得到严格的遵守,肯定需要法官们对什么是程序、程序怎么被遵守有一个共同的认识与认同,如果不这样肯定不行。没有受过法律训练的人最不知道什么程序:干嘛搞得繁文缛节的,什么东西都是实事求是嘛,明明有这个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你干嘛不用呀?这就与受过严格的法律训练、有较为成熟的法律意识的人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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