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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程序意识重铸司法灵魂 ——答《工人日报》记者马蔚问§

  
  贺卫方:我相信你说的话,绝大多数上访的人是受到了极大的冤屈,我们地方司法制度在某些案件的处理上的确扮演了糟糕的角色。我见过一些上访人员,严冬刺骨的寒风吹着他们单薄的衣衫,他们无奈地奔走于陌生的京城和各种陌生的机关之间,真正是令人同情。但是我们应该怎样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是永远鼓励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诉诸于更高层次,给地方法院施加压力?还是去真正好好反思一下如何建立一个从基层法院开始就比较公正的司法的体制?我觉得这是我们探讨程序问题时没有太好地讨论到的地方。因为程序法要得到良好地遵守,需要一个高素质的司法官制度,否则就太难了。当然当事人的不满还来自于地方保护主义,这些年来法院的地方化倾向很重,一个经济案件在不同的地方审,不同地方的法院往往倾向于本地的当事人,以至于有些案件在两个不同的地方法院同时受理,同时审理,而作出的判决大相径庭。人们会感觉到非常的困惑:这个国家法律还是统一的吗?首先是体制上,当法院置于地方的权力控制之下的时候,地方保护主义是不可避免的。不可能通过教育鼓励每个人都做大公无私的法官,法官就能够超脱地方权力网的束缚。要建立一个全国的统一的司法体系,必须把法院从地方的控制下解脱出来,这样就能减少许多的错案或冤案。现在金融体制与地方分离了,但与银行相比,法院的非地方化安排更重要。因为银行的问题我们还可以诉诸法院来解决,但是法院的不法裁判我们不可能诉诸银行去解决。
  
  我认为应该建立一个司法区划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司法管辖区制度。即使是基层法院,也鼓励超越县市这个行政区划建立基层法院,法官也都是由国家来直接任命的。这样一来,我相信他们就不再受到地方的干预,司法独立就自然地受到制度的保障。
  
  
  
  法官职业化
  
  记者:说到法官,人们对法官队伍的微词的确也不少,似乎一方面是社会对整个法官队伍缺乏应有的尊崇,另一方面法官队伍中也确有一些人做得不那么好。
  
  贺卫方:现在许多错案冤案、一些很荒唐的案件,不少是由于法官对法官职业的基本的伦理准则的完全无知、无视、置若罔闻,这原因到底在哪儿,根本原因在于法官这个队伍目前是最不专业的。在司法官员的选任方面,我们很长时间里没有任何专业化的追求。我们的法院到现在为止也还可是外行人最容易进的一个机关,医院你能不能随便进?幼儿园的阿姨你能不能随便当?都需要一定的训练。而法院呢,什么人都可以去,最糟糕的是,这大大削弱了这个职业本来应该有的荣耀。
  
  记者:而且可能使得法官队伍没有共同语言……
  
  贺卫方:没有,他们丧失了共同语言,相互之间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表面看起来都带着大檐帽,都是法官,可实际上大家却没法沟通,于是就带来一个司法标准的混乱。大学法律教育为什么设立?教科书为什么要统一?你在北京,他在武汉,我在厦门,我们学习的是一套法律,语言是一样的,我们对无罪推定、不当得利、恶意买受人这些特殊的概念有一个共同的理解,大家分享着一整套共同的知识,这时司法的标准就容易统一,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共同分享着这个行业的伦理准则,大家对于什么是法官应该做的,什么是法官绝对不能够做的,什么是法官应当谨记的东西,大家会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大家都会觉得私下里跟当事人一起去唱卡拉OK是可耻的,那么这种同事之间的约束就相当强了,我觉得这种同事之间的监督比检察院的监督、人大的监督更重要,因为同事天天生活在一块儿,如果同事天天以一种看不起的眼神看着你,你就会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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