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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程序意识重铸司法灵魂 ——答《工人日报》记者马蔚问§

  
  前一段各地包括北京市,都在推行做让人民满意的法官的活动,当然初衷是非常好的,但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不妥当的活动。因为法官不可能叫人民都满意。你可以从抽象的角度说建立一个叫人民更满意的司法制度,但具体到每一个案件中,肯定有一部分人民是不会满意司法的,这原因并不一定是由于司法表现不好,司法表现再公正,也总有一些人不喜欢他。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种方式,一种屏障,来使司法界免于攻击。如果程序得到严格遵守,你就不能攻击我,因为我是平等地适用程序的,我都要求你们交换证据,给你们平等的时间,你没有把关键证据找到,是由于自己的原因。最后二审上诉的时候才把证据拿来,我们国家还接受这种新证据,而有些西方国家上诉法院就认为这是不可以接受的,就可以判决驳回上诉了。你想攻击,但你没有办法攻击,因为司法资源是非常有限的,如果过两天对方当事人又找到新证据,法院岂不是始终处于一种无休止的状态?所以法院作出决策的时候,需要一种保护,比如西方有些国家包括我们国家的香港实行陪审团制度,也是一种程序性的机制,可以保护决策。首先是12个外行人,进到正式的司法程序中来,分割了由职业法官垄断的司法权。看起来是对国家司法权完整性的一种破坏,但实际上美国的一些法官坦率地认为,这对他们实际上是一种好事,为什么?因为陪审团决定一个刑事案件是否构成犯罪,决定一个民事案件是否构成民事侵权。而陪审团是由谁来选择的呢?是用随机的办法,首先选出一大堆的候选人来,然后由当事人的律师参与遴选陪审员的过程,最后双方当事人参与选出的人组成陪审团。陪审团的决策又是一个特别暗箱操作的过程,庭审之后他们就退到一个黑屋子里审议,他们的审议过程是不允许任何人知道的,除了他们自己。然后他们走出来说:我们作出决议了。法官说:请宣布。于是他们说:我们宣布被告人无罪。没有哪个人可以问陪审团:你们为什么作出无罪判决?因为在那里,陪审团的声音被等同于上帝的声音和人民的声音,而根本不用解释理由。你可以发现,好像攻击者总是找不到任何攻击点,你可以看到陪审团在分割了司法权力的时候,也承担了司法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责任,那就是判决一个人有罪还是无罪。这样的程序设计就确保了司法决策者可以不必受到这样的过于强大的压力和攻击。
  
  我们现在对程序法有一些觉醒与这个背景也有关系,你可以发现中国的司法界现在可能是处于空前的压力之下,整个社会对法院、检察院的不满达到了相当大的程度,这从制度方面来说也是好事,因为它可以促进司法改革,当然同时,法院、检察院尤其是法院需要一些程序性的装置来减少这种攻击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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