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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程序意识重铸司法灵魂 ——答《工人日报》记者马蔚问§

用程序意识重铸司法灵魂 ——答《工人日报》记者马蔚问§


贺卫方


【全文】
   
  
  
  程序概念提出的背景
  
  记者:程序这个概念应该说是最近一两年才在法学与司法界成为热点问题的,而法学与司法界对程序的探讨又令社会一般公众对程序与司法公正的关系发生兴趣。当然人们也极想了解:为什么在社会对司法人员腐败的不满甚为强烈、同时司法机关高层极力倡导司法改革的时候,程序会自然地在法学、司法以及某种程度上说是中国社会中达到共识呢?
  
  贺卫方:这几年来,一方面是法律界不断地提出程序问题,强调程序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就像你刚才说的,提出这一问题的背景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大家不是很清楚,我觉得很值得深入地思考一下。另外社会上还存在一些认识,比如说我们中国社会有一个传统就是重实体轻程序,我觉得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按照严格程序法的观念来说,并不存在一种重实体轻程序的可能,因为你轻了程序实际上就轻了实体。
  
  实际上,中国法学界与法律界逐渐有意识地对程序法的独特价值加以思考和研究,这跟我们的人权意识的觉醒有关,也是法律职业意识深化的一种征象。传统的说法认为程序法只是辅助性的法律,是帮助实现实体价值的。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实际上程序法的独立价值应该得到关注,没有程序法可能就没有实体价值。就是从法律决策的角度来看,如果不严格地遵循一定的程序的话,实体实际上是没法衡量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并不存在一种重实体轻程序的可能。
  
  记者:但是,我们有时候在讲实体与程序的时候,感觉上仍然好像是两个东西,至少从读者的角度来理解的话。那么,程序与实体到底是什么关系,如果可以打比方,是实体像内壳,程序像衣服,还是说实体像一台电脑,而程序就好像电脑的一系列操作指令或标准?
  
  贺卫方: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存在着程序与实体的两分,这种分法不是拍拍脑袋想出来的,是社会实践中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仍然以那个分蛋糕的经典的比喻来作说明,如果按照实体价值衡量的话,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下,应该给谁多一些,给谁少一些,这其中便有许多价值的判断。比如在一个尊重老人的社会,大家就可能会把蛋糕先切一大块给老人;而如果是在美国那样一个儿童的天堂、青年人的战场、老年人的地狱的地方,恐怕大块的蛋糕都给小孩儿了,这就存在实体判断的差别。
  
  但是程序是脱离这种价值判断的。我们做一件事情,用什么方式来获得某种效果,这些方式就是程序。也就说它与价值本身并没有太多的关系,至少在我们过去的理解上是如此。但实际上后来人们越来越觉得,不同程序的安排,可能获得的效果会很不一样。比方说,假定每个人都想吃最大的蛋糕的话,那么就让切蛋糕的人最后拿蛋糕,那么他就会尽可能把蛋糕分得越平均越好。你可以发现不同的程序安排获得的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别,所以人们越来越强调程序有独立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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