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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的经济学——推荐《信息规则:网络经济的策略指导》(下)

新经济的经济学——推荐《信息规则:网络经济的策略指导》(下)


平新乔


【全文】
  三、以宽容的态度对待知识产权的少量损失
  
  互联网的推广会使知识产权的传统保护在许多方面都显得无能为力,有时,它就象一个巨大的无法控制的复印机,使出版界中的许多人为之困扰。在1995年笔者就是在网上打印了Furdenberg与livin的《博弈中的学习》一书的初稿。如果从网上可以免费印下书籍与论文,出版业岂不会大受其害?
  
  《信息规则》一书的作者对这种现象的态度,比那些坚决主张严厉保护知识产权的人要宽容的多。这种宽容态度的立足点是,应该追求知识产权价值的最大化,而不是为保护而保护。
  
  毫无疑问,以数字技术传播信息以其独特的魅力,既降低了复制成本,又降低了分销成本。这两种新能力对版权管理乃至整个知识产权的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战。但是,数字技术的发展也为知识的发明者与所有权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美妙机会:一种新知识会以更快的速度普及到更广大的民众,这难道不会反过来回报知识产权?
  
  Shapiro与Varian向我们展示了历史上知识传播与复制技术的采用对知识产权的威胁与回报的双重效应:
  
  ——图书馆的出现对出版业的影响。18世纪,英国只有富人才有钱买书,一本书的价格相当于普通工人的周薪。因为书贵,到19世纪初,全英格兰只有8万个经常读书的人。然而,自1741年英国出版了第一部小说《Pamela》后,大众对这种读物怎么读也不够,书店开始出租小说,这就意味着“流通书店”的出现。书店的销售商开始对此非常恐惧,认为这种图书馆会大大减少其图书销量。但后来表明,低成本的阅读激发了很多人的阅读需求,英格兰的经常性读者到1850年已达500万人。这导致了平装书的诞生,新的为大众图书市场服务的出版商发达了,出版业从此跨上了新台阶。
  
  ——录像带的出现与电影业的发展。这是与上述相同的产业变化。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在美国,一台录像机要值一千多美元,录像带的售价为90美元。而录像带出租店改变了这一切。开始,好莱坞被吓得目瞪口呆;美国电视工业发出指控,要阻止家庭对电视节目的翻录;迪斯尼试图通过授权合同把录像带的出租与出售区分开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好莱坞的大部分产品现在从录像带中获得的收入比电影院的票房收入还高。原因在于:能得到便宜的内客意味着人们可以看更多的片子,市场需求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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