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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的自然言说

  
  长话短说,1808年,萨维尼受任巴伐利亚的兰茨胡特大学罗马法教授,不到两年,1810年5月,即转往新建的柏林大学,10月,开始其罗马法课程。此后并选任柏林大学校长,终老于斯。1814年,出版刻下这部著名的"小册子",将拿破仑战争后如熊熊烈焰般的德意志民族情感,潜换、导引为法律领域的深沉理性省思。1815年,与艾希霍恩和格兴共同编辑《历史法学时评》,阐扬历史法学理念,影响广泛。同年,七卷本长篇巨制《中世纪罗马法史》 第一卷问世。1817年,受任普鲁士枢密院议员,两年后,复任柏林上诉法院法官。1842年,出任修订法律大臣。1848年革命后,退守书斋,埋首著述,笔耕墨香里静处喧阗后的沉静。晚年的主要著作是未竟巨制,八卷本《当代罗马法体系》。1861年10月,桃李满庭,故旧云集,庆祝大师获颁博士学位60周年。四日后,萨维尼在"平静而满怀希望中",永诀自己的终生伴侣和"晚年的保姆",夫人弗罗林·库尼冈德·勃伦塔娜,魂归道山,享年八十有二。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一文,系以论战的形式,针对安东·弗里德尼希·尤斯图斯·蒂博(Anton Friedrich Justus Thibaut)的建议而发。蒂博是德国哲学法学派的领袖,持守以温和的理想主义为哲学基础的传统自然法学说。1814年,"作为自己祖国的一介热心竭诚之友",在爱国热情的鼓动下,蒂博奋笔疾书,十四天内写出了"论制定一部统一的德国民法典的必要性"一文。该文倡言仿照法国民法典,在三、四年的时间内,经由"举国一致"的努力,为德国制订一部综合性的大典,并藉由法制的统一,最终达成德国国族的统一。在蒂博的设想中,由一个包括实务界人士和法学家们所共同组成的委员会来从事这项工作,最为妥当。经过这两方面人士的一致努力,特别是凭?quot;博学多识、事理通达"的法学家们的精心构制,一定可以为德国制定出一部规范人事而服务人世的大典。未来的德意志子孙们将会视其为"神圣的遗产",传诸百世。可以看出,蒂博的设想忠实地反映了其理性主义的哲学诉求,这一诉求相信人类理性的力量足以摹写人类的心思,并转而据此设计出人类行为的完美规则,为人世生活编织恰切法网。就政治层面来看,其为经由法典化而进求德意志民族统一的政治抱负的展现,同样是在建立现代德意志民族国家这一宏大语境下发言。正因为此,萨维尼才慨言他们之间的歧见不在于此,却在于彼,即在经由何种途径臻达此境,以及是否能够即刻完成这一重任?quot;我们心中所竭诚向往的,乃为同一目标,而朝思夕虑者,实现此目标之手段也。"正是在手段和步骤的选择上,二人大相轩轾,历史主义的法律观与理性主义的法律诉求的冲突,针锋相对,表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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