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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雅和大俗(苏力的立场)

大雅和大俗(苏力的立场)


沈浪 整理


【全文】
  
  
 
  
      大雅和大俗(苏力的立场)
  
  铁面柔情、野山闲水、华琳、韦一笑、孤星、一二、kenteji、老行者、沈浪、华英雄
  
  于[法律思想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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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苏力的前提注解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16:17:06
  
  说起我对苏力的阅读,时间不算太长也不算太短,如果从99年春天读他的那篇《认真对待人治》,到从图书馆借阅那本《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津津有味的读;我还清晰的记得,2000年1月17日的冬季,在南京大学出版社书店,当我翻阅《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这本新著的时候,我那爱不释手欣喜若狂的心情。说来惭愧,当时我为16块钱是花还是不花居然会踌躇再三。后来就在寒假返回家的火车硬座的座位上,我在书的边边角角记录下了密密麻麻的读书随感。在2000年的3月份,我在电脑上记录了6千多字的读书笔记。后来在去年的7月底,我把它整理成了《法学家的使命:关注现实、反思自我、认真读书:<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后随感》一文,发表在北大法律信息网的法学研究频道上。在去年的11月23日晚上,我有幸在复旦大学聆听了苏力先生《文学中的复仇与法律》的精彩讲座。就是在那天苏力先生说自己有一本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的专著即将出版,于是就是期待。当得知苏力先生这本书在沪上已有销售的时候,我美滋滋的跑去购买,结果呢,在复旦的杨浦科技书店,在华政的法律书店,这本书被抢购一空,一再脱销。我第三次去华政法律书店,终于买到了这本书。写到这里,自己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沦落为苏力先生的学术追星族,但是后来宽慰自己,这不要紧,只要是敬佩尊重而不盲从,只要保持开放的阅读和批判的心态,就不要紧。或许,这可以作为我读苏力的前提注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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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力的知识脉络
  
  作者:华琳
  
  时间:2001-5-2 16:19:24
  
  苏力在《知识的分类与法治》一文中,借鉴亚里斯多德的分类,把知识分为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和技艺,他写到“法学是一门具有高度实践性的学科,他并不只是由一些普遍正确的命题所构成,而且需要大量的‘实践理性’,需要许多难以言说、难以交流的知识。”并且强调“作为法学家的我们就不仅应当重视纯粹理性,而且应当重视实践理性,重视法律技艺,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后两种知识以恰当的方式转化为可言说、可交流且交流起来经济的知识。”他还写到“法学家才必须更注意社会实际,注重吸收各个学科的知识,包括人情世故和常识,才可能大致地但必定不会令所有人满意地履行他们的使命。”
  
  在《送法下乡》这本新作中,他再次提出反对“不必要的知识神话感”,认为并不一定是进入书本的才是知识,能够成为普遍命题的才是知识,并不是用某种激动人心的语词或“大词”包装起来的才是知识,认为法律需要实践理性或技艺,或“无言之知”。是的,知识可以分为可以言传的知识(explicit knowledge)和不可以言传的知识(implicit knowledge),后者并不是不重要,但很多时候并不是用文字和语言能够清楚表述的,比方说给一个没有系过鞋带的人写出系鞋带的要领,“因误解有用知识而低估各种实践惯例、技能和知识的重要性有可能产生代价高昂和影响深远的后果。”([德]柯武刚、史漫飞著,韩朝华译:《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59页; A Theory of Implicit and Explicit Knowledge,http://cogsci.soton.ac.uk/bbs/Archive/bbs.diene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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