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当民主妨碍自由的时候

当民主妨碍自由的时候


刘军宁


【全文】
  当民主妨碍自由的时候
  
  刘军宁
  
  关键词:自由主义 民主自由 多数的暴政
  
  自由的国家未必尽是民主的国家,而民主的制度也未必不会妨碍自由。历史上有许多自由的国家,但其公民对政治的参与却受到严重的限制。自由与民主,尽管是同为世人所追求的两个目标,但却有着各自的内在逻辑。一旦这两种逻辑互不相容,两者就会发生冲突。这是我读罢法国自由主义思想家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2年)的最大感想。因为,纯粹民主的核心特征是建立在平等主义的多数决定的原则基础之上的。可是,多数一旦拥有绝对的权力,轻则滋生弊端,重则导致恐怖,最终混灭了自由。与多数决定相一致的原则是平等的原则。该原则认为,众人的力量应该凌驾于个人的力量之上。多数人的智慧优于个人的智慧,立法者的人数比产生文法者的方式更为重要。一旦多数人的权力成为决定一切的权力,这时虽有民主,但却没有自由。然而,在这种没有自由的民主之下,“公民”们充其量不过是心满意足的奴隶,因为民主中孕育着新专制主义,其形式是中央集权的、全能的以及人民作为一个整体直接参与的多数专制的政治权力。这种民主不足以防止、反而加剧了自由在社会中的逐步失落。
  
  这套排斥自由的民主理论源自卢梭。该理论认为,民主是一套以多数统治为原则的政府制度,人民的声音即是上帝的声音。在表达这一声音时,多数的意志是至高无上的,而且是分辨政治是非最高的裁判者,少数总是错误的。除去生存的权利和成为多数的权利外,少数不能要求任何权利与多数对抗。这种“天使的蜚语”所产生的疑问是,假定全人类都持有一个观点,而只有一个人持与此相反的观点,那么,全人类的观点就一定正确,而后者就一定错吗?即使如此,全人类有理由让这个人保持沉默吗?若是这个人有足够的理由,而且他的观点正确,他有理由使全人类都保持沉默吗?可见,从某种意义上讲,多数和少数都不握有绝对的权利。
  
  多数统治剥夺少数人自由和权利的可能性同样体现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之中。可是,如果人民都是主权者,谁是主权的对象?要么是他们自己,要么是特选的少数人。与多数统治相比,托克维尔发现,对自由的珍爱有其独到的魅力: 
  
  自由制度的最大用途在于,当人类精神不关心自由时,继续当自由的后盾,并给与自由它固有的某种植物性生命,以便人类精神到时候能回到它那里来。这些制度的形式保证人们即使一时讨厌自由,也不会丧失自由。我认为这是自由制度的主要优点。当人民执意要当奴隶时,谁也无法阻止他们成为奴隶;但我认为,自由制度能使他们在独立中支持一段时间,而无需他们自助。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