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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传统——从林达的书中猜出来的

制度与传统——从林达的书中猜出来的


高翔


【全文】
  “一切都在变,一切都在流淌,不变的只是对正义的追求;一切都在变,一切都在流淌,不变的只是对司法的信仰”。想来何兵博士一定对他在刘燕文案中的这段代理词非常满意,会眯着眼陶醉一番。这段话无疑起到了煽情的效果,是否影响了法官的判决,我不晓得,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自己被震撼了一下。
  
  的确,每个民族不变的是对正义的追求,即使是因为历史问题背上了恶名的民族也不例外,至于对司法的信仰,恐怕就很难说了。我也算是法律人,对中国的司法就不怎么信仰,如果它真的值得信仰,就没有必要有那么多的学者走出书斋,冒着“犯错误”的风险大声疾呼司法改革了。何兵试图通过程序挑战法律,通过个人的努力推动制度建设,因而我从就很佩服他的勇气,不过这样的通过一个个单个的案件挑战制度还是要过司法这一关,如果何兵碰到了不讲理的“有各”法官,恐怕也只好叫苦了。所以我们还是要司法改革,至少是为了让何兵、海波们可以更有效的通过程序挑战制度而不会白费力气,生一肚子气。如何改革,众说纷纭,大致可以分为两派,一派主张法律移植,一派强调本土资源,各有各的道理,听苏力的法理课自然对先生崇拜的五体投地,选了陈瑞华的外国诉讼法又被他的煽情弄的热血沸腾,结果是初学法律的我被弄糊涂了。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林达的三本书我读了两遍,读第一遍时读的浅,注意的是美国的制度,常常为美国的开国先贤们的历史深处的忧虑而对他们钦佩不已,感叹于先贤们两百多年前的制度设计。读第二遍时的侧重就不同了,我觉得林达先生并不是仅仅想介绍美国的制度,也许他所讨论的,是为什么美国第一个产生了权力分离与制衡的制度,为什么这个国家的制度能够良好的运行200多年却从来没有被野心家破坏而产生暴君与独夫。
  
  三十年代危机深重的美国一直没有机会出现一个暴君让老百姓尝尝专制的新鲜感觉。而当时的德国却有着可以说是当时世界上最具民主理想的魏玛宪法,人们严格的依照这部宪法把国家交给了魔鬼。所以我们可以说,仅仅有一套制度,恐怕还不足以支撑民主社会,我们还需要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是当时德国人所不具备的,却是美国人几百年来所一直拥有并固守的。而如果没有这种东西,中国的司法改革即使引进或是自行设计了完美的法律制度也只是法学家们智力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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