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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的骗子与必朽的法律

  
  如果读者认为笔者是学法律的,怎么专爱在鸡蛋里挑骨头渣,那么笔者就找来这部电影的原版来给你瞧瞧,这本是一个发生在十六世纪法国南部的真实案例,并有历史学家多方考据为证:
  
  1538年,法国南部列日河谷一小村里,巴斯克人盖尔的十四岁独子马丹娶了殷实人家的十二岁姑娘白特兰为妻,并生有一子。后来不知抽什么风,马丹竟偷了父亲一口袋麦子,并背负罪名潜逃,一走就是八年。伤透了心的老盖尔夫妇临终宽恕了马丹,把全部家产都留给了他,托叔叔比埃尔保管。1556年夏,一名自称马丹的客人来到村庄,马丹的四个妹妹忙推着白特兰赶去相认。起先她不敢认,新马丹却十分亲热,而且还记着藏在衣柜底的白裤衩——他们的信物。她终于吊上了他的脖子。
  
  马丹不愧是见过世面的,不久就开始了买卖田地的营生,还把叔叔揪上了法庭,要回了父亲留下的遗产。比埃尔从此认定了马丹是个冒名顶替的骗子。后来终于让他找到了证据:一个过路的士兵称真马丹被火绳枪打断了脚杆,现在是拄着木腿走路的,接着有人在旅店把新马丹叫做阿尔诺,绰号“大肚皮”。于是比埃尔跑到法院谎称自己是白特兰的监护人,开出逮捕令捉拿新马丹,并逼迫白特兰做了附加民事诉讼的原告。案子疑窦丛生,最后移送土卢市法院刑事庭,由大法官高拉博士主审。新马丹十分沉着,将比埃尔的证人一一驳斥。白特兰也给予其百般证明。正当法庭因证据不足,准备开释被告,追究比埃尔诬陷罪之时,一个木腿人闯进了法院。经过隔离提审、当庭对证、亲友指证,真相终于大白:新马丹被处以绞刑,焚尸灭迹。
  
  这个故事一直是西方史学界有趣的公案之一。专门研究此案的著作不胜枚举,如乐悉尔律师的《马丹传》,Gayot de Pitaval 的Causes celebres et interessantes,Janet Lewis 的the Wife of Martin Guerre,甚至当时大法官高拉博士的两页用法文写就的《判决书》也流传于后世。阿尔诺—唐豪里从这个意义上说是不朽的骗子!这个故事的最详细的叙述出自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娜塔丽·戴维斯的史学研究力作——《马丹还家》。这些资料全部来自香港大学法学院的冯象博士的一篇法学随笔《木腿正义》,故事叙述基本照原文抄录,原因之一在于冯象的文章实在写的妙哉,原因之二在于尽量提高“传闻证据”的可信度。(借用一下刑事证据法上的术语,即经复制、转述等方式得来的非直接的证据,经复制转述的环节越少,可信度越高)
  
  “马丹还家”的故事向前面那个电影提出的最尖锐的挑战是:真正的沈泽克回家了。正义拄着木腿姗姗来迟,但这时无论怎样凄婉销魂的爱情传奇都必须面对这支梆梆硬的木腿。冯象不无感慨地评论到:“一句话,阿尔诺和白特兰共同塑造的新家庭虽出于自愿,且有爱情支持,但他们终归是负疚的,有悖于伦理正义,免不了演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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