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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政府之基之三:政体思想

自由的政府之基之三:政体思想


支振锋 刘德华


【全文】
  
  
  三、 政体思想
  
  1787年6月18日,汉密尔顿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发表了一个长达5个小时的演讲,这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演讲里,就已透露出汉密尔顿等人的政体思想。作为一位务实而又有远见的政治家,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一书中充分阐释了他的政体思想--总统制。
  
  汉密尔顿首先认为,合众国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行政部门。“决定行政管理是否完善的首要因素就是行政部门的强而有力。舍此,不能保卫社会免遭外国的进攻;舍此,永不能保证稳定地执行法律;不能保障财产以抵制联合起来破坏正常目的巧取与豪夺;不能保障自由以抵御野心家、帮派、无政府状态的明枪与暗箭。”(第七十篇)他指出,使行政部门能够强而有力,所需要的因素是:第一,统一;第二,稳定;第三,充分的法律支持;第四,足够的权力。统一才有力量,一人行事,在决断、灵活、保密、及时等方面,无不较之多人行事优越得多;而人数越多,这些好处就越少。稳定、充分的法律支持及足够的权力对于行政部门的强有力更是自不必言。
  
  正因此,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是反对行政首脑一职多人的。反对或者把权力由具有同等地位和权威的两个或更多的人分别掌管;或者名义上把权力委诸一人,而又使之部分或全部地置于具有谘议身份的其他人的控制之下。首先,举凡两个或为数更多的人从事任何共同事业或工作,总有发生分歧的危险,一旦发生此种分歧,必然有损其声望,削弱其权威,破坏共同执行的计划和工作。如果这种分歧竟而发生于一国最高行政部门,而其首脑又一职多人,就会在国家处于最为严重危机的情况之下妨害乃至破坏政府最关重要的措施的执行。第二,行政首脑不能集中于一人,不仅会使行政权力的执行染上软弱无力、拖拉的风气,还容易掩盖错误和规避责任。第三,靠增加执掌行政权的人数而求保障的目的,实际上是达不到的。汉密尔顿认为,若干个人的地位和影响联合到一起,比其中单独某个人的地会和影响,必然对自由形成更大的威胁。权力被置于少数人于里,他们的利益和观点很是容易由手段高明的人予以统一的,于是权力就比在一个人手里更易陷于滥用,而权力被数人滥用也比为一人所滥用更有危害;若一人掌权,唯其只有单独一人,就会更密切地受到监督,更容易遭到嫌疑,也不可能象许多人一起那样联合起来形成较大的影响;第四,由于行政首脑一职多人(比如设一委员会),而他们又须离开家迁到政府所在地,其薪给将会形成一笔较大的国库支出,既然没有明确好处,未免得不偿失。第五,行政首脑一职多人容易使人民失去忠实代表他们行使权力方面的两大保障:一,舆论的约束力失去实效,一方面对于坏事的申诉因对象不只一人而有所分散,一方面也无从确定谁个应负其咎;其二,发现受委人错误行为的机会,既不容易也难明确。最后,汉密尔顿同意了这样的结论:行政权集中于一人更容易加以防范,人民的警惕和监督只有一个对象,这样就安全得多;总之,执掌政权的人越多,越不利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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