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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伦理——资本主义的自我实现精神——读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其二)

  新教伦理的出现,正是实现了这样一个在当时而言具有无与伦比的重大意义的的突破——它将自我实现的途径大大拓宽。在这样一种伦理观众,人人都可以通过做好自己的天职(命定的天职)而获得自我实现。自我实现,不再是像过去一样,只可能是少部分人的专利(在一个等级社会中),自我实现之路变得无比宽广。同时,由于命定论的阐发,人们可以在自己原有的岗位上自我实现,从而不必进行任何剧烈的社会变革(所以贵族们会支持它)。这种一种宗教伦理,实际上成为一种全新的自我实现伦理,这种自我实现伦理和神的伦理是一致的,它来源于神的教导,从而更为人们在各自岗位上的自我实现赋予了一种神圣性。 
  自我实现,是人们生活准则中的最高目的。所以韦伯将他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即“近代资本主义精神”称为:“在‘一种要求伦理认可的确定生活准则’这样一种意义上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二章))。 
  在这样一种伦理观或者说生活准则下,普通的人们,过去一直受到歧视的人们,从此可以毫无愧色地和贵族甚至国王平起平坐(这一传统在日耳曼人的早期历史中曾经存在,但是其后消失了。):因为他们彼此都是在做上帝的安排——在尘世中的社会等级并不等同于在天堂上的等级。在一个宗教社会中,天堂上的荣耀将在伦理和社会心理中大大高于尘世中的荣耀。一个被认为蒙上帝恩宠的普通商人,要比被认为遭上帝厌弃的国王,更能赢得尊重。商人们将力图通过自己的勤勉和富裕证明:他们是上帝所选中的选民。 
  宗教的要求,仅仅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要求;但是自我实现的要求,是不变的。当资本主义社会摆脱中世纪宗教的约束——这正是以新教革命为标志,从而逐渐从宗教社会蜕变为一个世俗社会时,在新教伦理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自我实现观也渐渐发展为:在纯世俗而非宗教的观点上,认可一个最成功的商人自然地拥有最成功的人生——正如今天的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商人们就不再需要新教伦理来支撑自己的人生道路和工作,于是新教伦理也就褪去了其遮蔽在“自我实现”之外的宗教外衣,成为马斯洛的心理学理论的主要核心。正是如此,韦伯说:“资本主义精神是可以理解为纯粹的适应的结果,正如上面已经说过的那样。资本主义制度迫切需要人们投身于赚钱的事业;这种对待物质财富的态度完全适应这一制度,并且与在经济斗争中求得生存的状况密切相关。因此今天已经不存在把获取财富的生活方式与任何单一世界观(Weltanschauung)进行必要联系的问题了。事实上,资本主义制度已经不再求助于任何宗教力量的支持了。”——《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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