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科技立法体系刍议

科技立法体系刍议


罗 玉 中


【全文】
  原载《中外法学》1997年第6期。
 
  一、命题的提出
 
  新科技的蓬勃发展,带来了社会变迁、经济转型、人们的工作与生活方式转变和观念更新,其影响力和渗透力随新世纪的临近而与日俱增。
 
  新科技带来的变化,一方面为新时代开创了无限的可能与机会,另方面,也夹带着无限的未知与危险。新科技可能使未来社会的知识财富和物质财富更加集中,拥有高技术、接受新科技的族群与信息匮乏者、未接受新科技的族群之间的差距拉得更大,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个人隐私权等权利体系更易受到破坏,人们的落伍感、代沟感、贫乏感、差距感会加强,挑战频繁而至,新问题将层出不穷。现有的法律、法规将不足以应付新时代的需要,起码是瞬时的混乱局面将难以避免。新的世纪到底是危机还是转机,是混乱还是有序,是可控还是失控,要看我们在这个新时代到来的黎明时刻采取什么样的实际步骤和行动。
 
  江泽民主席在一次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目标。这无疑是我国政治法律思想的一大发展,适应了当今政治、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具有深远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这一重要的社会和国家的治理模式,连同科技兴国战略〔1〕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迎接新科技时代来临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国跨世纪发展战略的目标的重要保障。与此相适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备和完善我国各领域的相关法律,使法律适合新科技时代的要求并使之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实施,便是历史赋予我国立法者、执法者、管理者和法律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为使我国已经启动的科技兴国战略顺利实施,我国的科技立法工作也在加紧进行。一些重要的法律,如《科学技术进步法》、《技术合同法》、《专利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已先后出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科学技术基金法》、《科学技术普及法》(或《促进国民科技素质提高法》)、《原子能法》、《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商业秘密保护法》(或《技术秘密保护法》)、《高速公路基础施设法》(或《信息法》)、《电信法》等正在拟制中。这些立法,成为我们迎接新科技时代的挑战的指南和加速我国科技进步的保障,组成了我国立法的崭新篇章。不过,由于缺乏整体设计、周密规划和严密部署,科技立法还存在体系不全、配合欠缺、相互重叠等弊端。面对现实,命题被自然地提了出来。为使我国的科技立法朝完备化、体系化、科学化的方向前进,为能及时制定恰当的立法规划和实施计划,有必要对科技立法体系作一番研究。
 
  二、几个认识问题
 
  在阐明我国科技立法体系是何种式样之前,我们应对科技立法体系的含义、研究科技立法体系的必要性以及确定我国科技立法体系的原则等几个认识问题作出说明。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