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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之欲出的美国金融服务改革法案

 
  不过,虽然参、众两院各自所通过的法案差别并不大,但事实上消除这些差异的蹉商过程也绝非易事。原先大多数人都预料,联席会议能够在今年八月国会暑期休假之前就最终法案的文本达成一致,这样在九月国会恢复工作后就可以将法案提交总统签署了。但是联席会议并未能如愿地在8月之前达成协议,而是把问题留到了现在。
 
  那么,究竟参、众两院所通过的法案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别呢?全美银行协会公布的文件在对两院所通过的法案进行详细比较研究以后,得出的结论是两院至少在20个方面存有分歧。我们在此对那些技术性的差别就不加讨论了,相信这些细微差别也不会构成很大的协商障碍。但两院在三个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差别,这也是联席会议上争执的焦点。
 
  首先,虽然两院在本质上都同意取消分业限制,允许金融机构跨行业开展业务和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但是两院所通过的法案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存在差别,尤其在银行参与保险业的问题上,参议院采取了比较宽松的态度,但是众议院的法案对联邦银行开展保险承销和销售业务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
 
  其次,在客户的隐私保护问题上,美国的金融机构往往能够掌握客户的大量隐私信息而且建立了客户信息数据库。这些有关客户的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在金融电子化的今天,具有相当的商业价值。于是金融机构收集客户信息并且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是否与客户的隐私权构成冲突,已经成为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众议院的法案在保护隐私权方面作了比较积极的规定,它授权客户可以阻止银行向其它机构提供顾客的隐私信息,要求银行充分尊重客户的隐私权,禁止银行向其附属的保险公司提供有关客户的医疗隐私,禁止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客户的财务信息。参议院的法案在这方面几乎没有作出什么规定,不过参议院银行委员会表示他们希望在别的法案中再就客户隐私问题进行规定。
 
  再次,是关于取消分业管制后的金融市场的监管权问题,究竟由哪个部门来监管,哪个部门能够在这一轮的监管权力分配中得到更大块的“馅饼”,这可是个非常重要,而且恐怕也是最为棘手的问题。到底由谁来出任美国金融市场的主要监管人?目前的候选人主要有两位--格林斯潘主掌的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萨莫斯领衔的财政部。虽然,两院目前已经就基本的监管模式达成了一致,即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享有决定权,而由财政部享有否决权来保持权力制衡。但是在很多具体的问题上,到底由谁来说了算,联储和财政部还是各不相让,千方百计争取在两院达成协议的过程中为自己再多分一杯羹。比如在对银行施行《社区再投资法》的问题上,众议院的法案把在这个问题上的监管权交由联储和财政部两家分享,但是参议院则把监管权完全交给了联储。目前,以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里奇参议员及其支持者表示支持财政部在未来的金融监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与此同时,联储主席格林斯潘、众议院商业委员会主席格莱姆以及其它成员则支持联邦储备委员会作为市场的主要监管者,他们觉得财政部掌握过多的金融监管权将不利于整个国家的银行体系。当然,因为法案最终还要送交总统签署,总统的意向也是必须考虑的,否则法案被总统否决了,岂不是功亏一篑。在这一点上,目前的舆论认为总统倾向于看到财政部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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