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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图书馆立法的条件、障碍及对策

 
  我国图书馆事业在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使我们有必要制定一部图书馆法,用法律的形式对图书馆事业进行调整和保护,使图书馆事业得到法律的明确规范和引导,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为我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同时,我国图书馆事业现已达到的发展规模,使我们有可能对图书馆事业在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诸因素中的地位有适法的分析,有可能较好地把握图书馆事业的内在规律,从而有可能用法律的形工反映和确认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基本方面,尤其是图书馆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成就与经验。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制定出一部既能反映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实际,又能把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规律的现代意义的图书馆法。
 
  2、我国政府对图书馆事业的重视和支持是图书馆立法的前提
 
  我国政府一贯重视图书馆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更加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倡导科教兴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全国图书馆事业。我国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纳要》,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都明确指出,必须把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要求各级政府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增加投入,给予物质保障。而现代图书馆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在文化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中起着特殊的作用。
 
  同时,信息技术革命及世界范围的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将把全球联成一个整体,影响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对图书馆事业同样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我国政府也制定了中国信息发展政策,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各项信息工程,如与文化事业密切联系的金智工程,全国教育科研网建设等,努力使图书馆事业发展与社会整体发展相适应。政府及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图书馆及文献信息工作,为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及图书馆立法创造了前提条件。
 
  3、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需求的发展是我国图书馆立法的契机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为信息化社会奠定了强大的技术基础,导臻了文献信息的存储、加工、传递、查询和利用等方面的重要改革,改变了传统图书馆和文献情报机构的概念。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正广泛用于图书馆,出版物载体的多样化、电子化,传播信息媒体的自动化,通信的网络化,这一切使图书馆工作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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