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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债券与财政联邦化

  地方政府没有财产权主体的身份,政府与政府之间的经济行为,就只好在相当程度上遵循“计划调配”的模式。维持这种模式的力量除了权威,就是意识形态。在政府与政府之间,因为财产权的缺失而找不到第二种合作的方式。中央凭借“总公司”的主体资格和意识形态的政治威望,通过强制性的财政转移支付,将公共资源在地方政府之间及地方和自己之间进行调动和协调,从而代替市场化的博弈。如果我们承认现代政府在政治职能之外,越来越多的负有经济功能,尤其是对于我们这种后发的现代化转型国家而言。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承认,这种政府及区域间产权不清晰的、完全非市场化的行为方式,将越来越不适应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
  政治经济学者林德布洛姆指出,尽管权威可以有效的完成市场所不能做到的很多事情。然而“一个通过权威而非市场”的政治经济制度,在某些方面注定是臃肿笨拙的。以发行“奥运债券”为例,北京市其实完全有能力在区域之内实现资本筹集,以它的市场价值,只需要以北京的地税收入或土地为担保,就可为长期债券的发行提供足够的吸引力。在20世纪20年代的联省自治运动中,各省的主事人便以地方税收为担保,成功的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如果在这样的独立人格的基础上,再配合中央的契约化的权威和统一的协调能力,这种联邦化的双重人格,就将比单一产权主体下的垂直管理,具有更大的资源整合的优势。然而现在的局面依然如林德布洛姆说的那样,在仅仅需要一根其他手指的地方(北京市),却总是出现大而无当的拇指(中央)。
  这对中央而言,其实也是一个不堪重负的角色。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对地方债务的担保责任给中央政府构成了极大的风险。由于缺乏一个公开透明的行政和财务体制,中央政府作为唯一的公共财产权主体,对于地方政府存在的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和日益严重的腐败难免心存戒心。这正是中央不赞成北京市发行奥运债券的主要考虑。在一个地方利益逐渐多元化的当代,政府产权的模糊和一个“信息充分披露”的民主制度的欠缺,一方面不能给地方一个盼望已久的权限,同时也不能给中央政府支持地方发行市政债券的足够信心。
  中央政府对于奥运债券计划的态度说明了一件事。一个不民主的集权体制,已经不仅在政府与人民之间构成了猜忌,而且在地方与中央之间同样带来了猜疑和离间。尤其牵扯到经济利益的时候更是如此。需要中央背书的奥运债券计划的流产,与由老百姓来买单的奥运体育彩票的顺利发行就是一个极有意思的对比。如果将3000亿的奥运会投资看作一个庞大的项目融资。这个项目的项目公司是北京市奥委会,但它背后的控股股东究竟是北京市还是中央政府?产权的不清晰和使得一个简单的融资手段变成了秘室里的勾心斗角。况且中央政府的承诺和连带责任又通过什么去实现呢?如果不由地方政府来承担债务和风险,那么是否仍然通过财政转移的手筋,将之变为全国各地政府和人民的公共开支?在地方利益的主体性日益凸现的当下,这种公共资源的威权配置模式又还能维持多久?那些西部和东北的省份,嘴上不敢说(因为缺乏制度化的博弈渠道),难道连私下里拆台也不敢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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