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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集团的层级性分析

  再次、出于某种权宜的目的而组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或组织也可能随着情况的变化或目的的实现而终结或解散,或并入到其它区域经济一体化中。例如上文所说的第四层次,政治经济目标并存的区域经济集团。
  第四、我们所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七个层次”的划分是按照一体化的程度,即各组成经济体之间包括政治、经济、外交,甚至国防,文化等多种因素在内的交流与合作的程度进行划分的,是各方面因素综合的结果。例如第六层次的政府之间或有非政府组织参与的经济发展论坛,可能在某些方面的合作程度弱于前五个层次,但由于其涉及的范围广泛、深入,对于协调区内关系的作用重大,并且在诸如有非政府组织参加、区域联合的开放性等方面更符合未来区域联合的趋势,因而我们将其置于较高的层次。
  最后、我们认为需要强调的是,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不是简单的几个国家的“1+1=2”,如果不能创造“=3”的价值,硬是要把几条小舢板捆在一起,不仅无法对抗发达国家的航空母舰,反而将原来灵活,自由,活动空间大等优点都丢掉了。应该注重选择“经济发展阶段、发展模式相同或相似、在国际贸易、金融交往等领域具有相同要求或目的的国家组成互补互助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在集团内部做到意见统一和经济联合,从而加快发展、加强国家对外交往的力量。”
  三、中国的“轴心国”战略。
  在亚洲地区,乃至亚太地区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集团,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界、学界已经有了很多论述,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大多数的论述都是采取如下模式:贸易指标——一体化模式——前景。笔者认为,并不是所有的亚洲国家之间两两配对都可以建立一个完善的成熟的有发展前景的自由贸易安排的,在以中国为圆心进行考虑时,我们需要认真勾画:
  首先,在贸易领域。
  中国入世后,产品出口所遇征的关税将大幅下降,但同时进口国对中国产品的非关税壁垒及反倾销、反补贴等保障性措施的使用也将更为频繁。究其原因在于,一方面中国存在大量低成本的劳动力, 产品质量又不断提高,对国外厂商的冲击较大,因此挑起了保守势力的贸易保护主义情绪。就今年来的发展趋势而言,中国产品出口面临的较大的困难是技术壁垒、倾销两项。因此,在积极拓展欧美日市场外,大力开发国内技术水平不高,劳动力成本低的东亚市场是应对之策。中国与东盟已签署了自由贸易区协议,这对于拓宽中国产品出口的渠道将起到促进作用。
  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体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认清并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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