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关于域名抢注问题的法律思考

  我们知道,在互联网上,计算机的位置是用IP地址的形式表示的。每一个IP地址是由四个被句点分割的数字组成,如:202.103.24.68。这种地址表示方法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缺乏直观—你无法单纯通过一串数字搞清楚自己将要访问的站点是美国总统官邸还是一家玩具工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们又设立了域名。域名可以被地址服务器(DNS)解释为网络上使用的IP地址。譬如你打算访问武汉热线,你不必输入枯燥的数字,只需输入武汉热线的域名www.wuhan.net.cn即可。与IP地址相比,用域名定位计算机的方法便于人们更好的识别与记忆。
  域名具有以下特点:
  1、域名由英文字母、数字、句点及其它特殊符号组成。
  2、域名体系采用层次结构设置,因而域名具有不同的级别。
  3、根据后缀的不同,域名还存在着类别的差异。常见的类别有.com(适用于工、商、金融企业).ac(适用于科研机构).gov(适用于政府部门) .edu(适用于教育机构).net(适用于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的信息中心和运行中心).org(适用于各种非赢利性组织);此外,还有以行政区的缩写作后缀的,称为“行政区域名”,如中国注册的顶级域名为.cn,美国的顶级域名为.us,山东省在.cn域下的二级域名为.sd.cn等等。
  4、在同一等级水平内的域名必须是唯一的。
  5、域名注册手续十分简便
  
  二、     域名与商标的联系与区别 
  1.   域名和商标之间有着天然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首先,在当前已经注册的顶级域名中,多数是用商标来做域名的。据1997年的Inter NIC(国际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对288,873个商业域名的分析,域名与商标有直接对应关系的约占所有域名的58%。
  其次,当前对域名管理上的许多规定,实际上是以商标法为渊源的。以《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为例,该办法第十一条对域名命名作了以下限制。
  1)    未经国家在关部门的正式批准,不得使用含有“CHINA”、“CHINESE”、“CN”、“NATIONAL”、等字样的域名。
  2)    不得使用公众知晓的其它国家或者地区的名称,外国地名,国际组织名称。
  3)    未经各级地方政府批准,不得使用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区划名称的全称或者缩写。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