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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与清官--从小说看古代社会正义实现的两条途径

  在古代中国,人们对社会不公获得解决所依靠的另一条渠道那就是清官了。在小说史上公案小说就是描写清官的小说分支了(当然,公案小说也描写恶官,但只是衬托清官,就如同侠义小说中除了描写“正侠”也有“反侠”,这样更显得黑白分明了)。脍炙人口的狄公案(根据刘肃《大唐新语》中的《大理寺狄仁杰》改编)、包公案(有《包龙图判百家分案》、《龙图公案》等)、施公案都是人们对清官的颂扬。受冤的人们经常会拦轿喊冤。现代的人们仍然通过到政府信访上访等方式,甚至在市政府、法院前面看见市长的专车,法院法官们的班车便跪地拦车喊冤,来寻求司法正义,实际上同古人拦轿含冤是一肪相承的。这法治社会不应该有的不正常的司法正义的实现渠道。报纸上每每有这样的报道:某某市首长某天开门接见来访群众。群众甲有冤屈多年未能公正对待,该首长便发话让某某法院抓紧去办,群众乙……报纸往往对这样的事件是正面报道的。而这却使得倡导司法独立的人们产生了忧患:这是法治社会不应该有的不正常的司法正义的实现的渠道。殊不知我们有正常的诉讼程序,有正常的申诉制度,为何非要首长们亲自关心的问题才能获得解决。法律明文规定了正常的诉讼程序并有制度保障,却弃之不用,仅首长接待的才能解决,试问一年他能接待几次?其他大量的类似事件怎么办?而且首长的干预实现了正义固然是好的,但却使人想到了另一面,首长干预下实现了正义,他同样可以在法官正常行使权利的时候干涉一下,制造正义的产品,甚至会导致司法的腐败,败坏了水流的源头。
  包公案中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东京判斩赵皇亲》,包黑子六亲不认,不畏帝王,不阿权贵,一心为民,勇铡赵王,机知勇敢地为民伸冤,其气魄何其豪壮。而且全身而退,也是一门艺术。而包青天也成了官方正义之神的化身。
  人们更美好的理想是侠客与清官纠缠在一起的情结。这反映在小说上便出现了侠义小说和公案小说的杂体——狭义公案小说。展昭、白玉堂都曾辅佐清官——包拯和颜查散(包公案),金镖黄天霸主保施公(施公案)。侠客与清官相互借重,既有官方大权又有正义之剑,顺应民意,二者精神的融合形成了人间最高的正义之神,不畏强权,不受干涉,凭借自身的正气满足社会对正义的渴求。
  现代社会已没有诞生古代侠客的土壤了,而那种匡扶正义的侠客精神依然需要,而匡扶正义的武器不现是刀枪剑戟而是庄严神圣的法律。而清官在官本位的社会里更是迫切需要的。
  我想人们或许就是对于人间最高的正义之神的渴望,基于这种理想而在倡导司法独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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