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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罚款权探讨

  4.法律应明确规定:企业罚款所依据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必须要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在我国,由于劳动力过剩,一些劳动者处于就业和劳动保障的弱者地位,以法律规范上述几个问题显得特别重要。
  三、企业享有罚款权的必要性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政企不分,国有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行使着半政府的职能。企业职工基本上是终身制,即职工进入企业之后,大多数是有进无出。如果职工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和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行为,企业是不能辞退他们的。由于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制度,职工在企业可以呆一辈子,企业缺乏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职工的有效手段,所以在许多情况下,不得不借助罚款手段,进行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罚款成为企业行之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办法。罚得之款也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在当时的情况下,企业管理职工更多的是使用行政手段,缺乏用法律手段和其他经济手段管理企业。罚款作为较强的行政管理性质的措施,是符合当时的时代特点的。当前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即使企业使用某些行政手段管理企业,也绝不是政府性的行政手段,而应该是企业性的行政管理手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否应该享有罚款权?笔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主要理由:一,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奖惩条例》依然生效,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罚款是有法可依的;二,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二者都要兼顾;三,从国际上看,即使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企业也可以对其职工行使罚款权。在这些国家里,企业行使罚款权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在有的国家关于这一问题甚至成为集体谈判、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例如,在日本,就颁布了《劳动标准法案》,明确规定企业对员工的罚款额一次不能超过职工月工资的10%。在印度,也颁布了《企业雇佣标准法案》,对企业罚款权作严格限制。值得一提的是,罚款并不是万能的。企业管理和劳动管理手段多种多样。罚款适用的情形不应当过于宽泛。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可以通过教育、纪律处分、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还可以通过订立短期劳动合同,签订劳动试用期合同来解决。如在瑞士,企业对职工行使罚款权十分慎重,程序非常复杂。企业须与工会订立协议,协议中约定有罚款内容,企业才能行使罚款权。由于企业罚款受到严格限制,瑞士的大多数企业宁可采用订立短期劳动合同,或采用仲裁、诉讼等方式对待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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