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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核心原则与我国有效金融监管制度

  2.金融监管模式与核心原则核心原则对于金融监管模式没有过多的规定,因为监管模式是具体由各国历史文化来决定的。一般而言,金融监管分两种模式。一种是单一监管模式,一般由中央银行集中行使监管权力。发展中国家多采用此种模式。另一种是多头监管模式,由财政部、中央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不同对象进行监管。在西方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主体多为多元化态势,其中美国最为典型。一些人认为多头监管会导致监管松懈,多头监管实际赋予商业银行选择遵守何种监管法律的权利,由于监管机构不愿失去监管权力,便会以放松监管严格性来争夺银行;但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多头监管在防止管制者过严管制和制止银行承担过多风险之间提供了一种有益的平衡。〔3〕多头模式中有以央行为主导的,如意大利、澳大利亚、荷兰、葡萄牙。也有以财政部为主导的,如日本、奥地利,但数目不多〔4〕中国基本上是单一监管模式,中央银行为最主要的金融监管机构。这是一种比较符合实际的法律制度安排,它的合理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央行实行垂直管理的庞大的分支机构是实现金融体系监管的有力保障,有助于按照同一的标准实施监管。2.央行拥有实行金融监管所必需的信息渠道。这些信息一方面来源于分支机构的收集能力,另一方面来自于服务货币政策需要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3.央行金融监管是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强化政策协调性的必要措施。4.作为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发行的银行,央行天生具有超然、强大的力量,这一力量完全可以支持金融监管的顺利实施。
  二、中国有效金融监管的先决条件与核心原则
  一国中央银行的存在,并不表示中央银行金融法律监管的有效进行。〔5〕核心原则认为央行的有效监管还需要一些先决条件。中国是否具备这些先决条件呢,分析如下:
  1.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核心原则规定“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组织监管的每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应享有工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中国对金融监管总格局作了规定,如中国人民银行是主要的金融监管机构,证监会负责监管证券、期货、基金。存在的问题是,各个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范围和权限需要尽快理清。如人行和外管局之间,证监会和证券委之间,人行监管各职能部门之间,总行和分支机构之间等。《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这表明中国中央银行的工作方针要在国务的总体经济目标之下,并不享有的完全的自主独立性。但第7条又规定“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表明虽然该法中的中国中央银行不是西方独立银行的概念,但实际却是比一些周边国家享有更高独立性的中央银行〔6〕。两条规定的互相矛盾,表明立法者在现实与未来发展之间无可奈何的折中。实践中,基层央行因缺乏应有的独立性而受地方政府干扰的现象广泛存在〔7〕,虽然《中国人民银行法》中规定央行根据职责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但实际形成了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更不利于防止地方政府的干扰〔8〕。1997年底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改革中央银行管理体制,撤消省级分行,设立跨地区的大区分行,可望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种局面。
  2.基本法律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核心原则规定“适当的银行监管的法律框架是必要的,其各项条款应包括对银行组织的授权及持续监管,要求其遵守法律与法规及安全稳健性的权力和对监管者的法律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实施金融监管的法律框架已初步确立,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刑法》中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一系列条文等,以及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如《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央行制定的规章制度如《贷款通则》。但应看到中国金融监管法规体系尚未完善,需要抓紧制定有关金融行业和金融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十分严重。但只要我们朝着此目标不断前进,并切实加大金融执法力度,将法律意识融入中国的文化与传统中,随着中国信息时代的到来和教育水平的提高,这将仅是时间渐进的问题。
  3.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信息收集和处理〓核心原则规定“要建立监管者之间分享信息及为信息保密的各项安排。”应该说,东南亚危机在某些方面是由于监管机构获取信息不通畅和不完整所导致的。所谓“唇亡齿寒”,中国中央银行必须尽早充实调查统计分析部门、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并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分享系统,增强防御能力,对此一定要有紧迫感。
  4.中央银行外部监管和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以及社会监督结合〓金融监管是一个庞大的工程,除了央行依法监管外,还应该运用法律来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完备的内控机制,并为社会监督提供最终实现渠道。199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表明金融业已经意识到内控机制的重要性。只是中国传统人情观念被法制观念所取代,而最终使内控机制由形式转入实质仍需假以时日。社会监督中新闻机构将扮演重要角色,实际上中国的新闻媒介已经逐步显露出社会监督的力量,尽管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三、中国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内容与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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