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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使命(三)

律师的使命(三)


陈兴良


【全文】
  陈兴良:听了王丽女士的发言,我们收获很大。今天,已经有很多教授下海了,都当了律师。今天我们在座的顾永忠先生在下海当律师之前是中国政法大学刑法的副教授,是我的同行。李贵方律师曾是吉林大学的法学博士,刑法的副教授,在美国、英国都留过学,他们在刑法领域都非常有造诣。下面我们请他们两个发言。
  顾永忠:今天,我非常高兴能够来到这个似曾相似的环境当中与大家一起就律师的使命这个主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今天听了陈瑞华教授的主题发言有两点感受。第一,谈一下律师的使命问题。我为什么要做律师?我从来没有很好地去想过,更没有想过律师的使命这样一个话题。律师的使命,我想这里的律师,不是指具体的某个律师,如张三律师、李四律师,也不是指中国的律师,也不是指外国的律师,是指人类社会中律师这样一个职业群体,这是请大家一定要思考的问题。律师作为一个职业,作为一个群体,他的使命到底是什么,那么这要涉及到什么是使命的问题,可能大家会用很多词汇去形容它,我认为其实就是一点,即律师存在的价值是什么?这就是使命。大家想一想,律师这个职业的产生肯定是有社会需求的,但同时统治者对律师职业是有选择权,有决定权的,远的不说,近的就说中国,49年建国起我们的律师几起几落,是社会不需要了吗?不是,社会是需要律师的,但是可以人为地把这个职业消灭掉,也可以人为地把它恢复。那么,当时统治者把它恢复时是什么考虑的,这是涉及到律师的使命。我想这绝不是为了给这几个人提供就业的机会,而是为了维护人权,维护正义。这是我们律师使命,但是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呢?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需要大家思考,为什么我们的社会到现在为止没有给律师一个正确的定位?为什么我们那么多的律师受不到应有的对待?至于日常生活中歧视律师,刁难律师比比皆是,大家想一想。难道大家不知道律师在维护人权,维护公正吗?大家是知道的,但光知道是不够的。其实,现在对律师的认识存在一个误区,对律师职业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认识不足。很多人把律师和警察、检察官、法官对立起来看,其实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的对立是表面上的,其实际上是一致的,他们都在维护整个社会的秩序。所以,我觉得律师的使命还有一个是维护社会秩序,维护整个人类社会的稳定,其实律师是在帮助统治者。当一个社会发生纠纷和矛盾时,对弱者很需要一个职业能帮助他。原始社会奉行同态复仇、血亲复仇,现代文明,理性的人类社会早已把这种野蛮,愚昧,对社会有破坏力的手段废除掉了。通过律师的作用来化解社会矛盾,缓解冲突,把矛盾、冲突用理性的手段解决。这也是律师的使命,而且在这一点,我们的统治者,包括社会民众对此却没有认识,他们在低水平层次上理解律师的作用,在高水平层次上理解不了律师的合作。就是一个杀人犯,当他找到律师时,说明了什么?说明他对这个社会的信任,对法律的信任,这不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吗?最后,我想说的是,大家不要受陈瑞华教授的误导,不要担心将来做律师会怎么样,我相信听了律师的使命的各种说法后,你会对做律师有冲动。我自己到目前已做过五个职业了,包括工人、知青、警察、教师、律师。我真正自己选择的职业就是律师。为什么?有人有时问我,说你在学校当教授,同时干律师,不是挺好吗?是呀,我的不少同事,我的老师,我的同学很多都是这样在做,我却不这么去做,为什么?说真的,不排除有经济上的考虑,但更重要的是,我觉得中国社会今天和将来很需要律师。有人问我,你在什么时候最高兴?我说不是在一个案件中当事人把支票交给我时,也不是在年底分红时,最高兴的是我在法律上能给案件一个正确的解释,能够给法官、检察官正确处理案件提供帮助,这个时候是我最高兴的时候,一个人的想法实现的时候就是他最高兴的时候,我想说的是,在座的大家不要因为现在律师遇到什么什么样的困难而磨灭了想当律师的念头。
  陈兴良:下面请李贵方律师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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