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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使命

  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党的领导集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拨乱反正。邓小平同志根据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分析了国际国内阶级斗争的新特点,摒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思潮,全面否定了“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基础——“无产阶级专政继续革命的理论”,对新形势下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使命、职能作了客观而又符合实际的阐述,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学说在邓小平理论中的地位。他针对林彪、“四人帮” 践踏人民民主,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罪恶行径,提出要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否定社会主义、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和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右倾和闭关自守的思潮,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基本路线;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提出了“严打”方针,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充分说明了邓小平同志是当代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
  邓小平同志认真总结了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教训,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指出要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鉴于林彪、“四人帮”对人民民主的践踏,邓小平指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的方面的相互结合,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这实质上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人民民主专政的说法更适合我国的国情。”(《邓小平文选(1975年—1982年)》第331页)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进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的改革,同时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使人民民主专政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历史使命。
  随着拨乱反正的进一步展开,国内出现了一股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对建国以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予以全盘否定,企图否定人民民主专政。针对这一现象,邓小平同志及时地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新时期基本路线,这是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具体化。“一个中心”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目标和根本任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质上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内容,其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是指人民民主专政的方向;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指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要素,即人民民主与对敌专政相结合;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指明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指人民民主专政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作为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因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国家学说的实质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称人民民主专政的学说,如果不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就谈不上人民民主专政 ;同样,不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也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坚持改革开放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四个现代化,就也同样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使命。因此,“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学说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具体体现。
  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旧的传统观念已经打破,新的观念和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对人们的侵蚀,致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恶习性膨胀,一些人被金钱、美色所击倒,腐败现象不断发生;杀人、抢劫、爆炸等恶性刑事犯罪时有发生,社会治安面临严重形势,严重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猖獗,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及了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干扰了现代化的进程。面对这一形势,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的“严打”方针,要求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行使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予以严厉打击,指出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或者说是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时期的特殊形式的遗留,“对于这一切反对社会主义分子仍然必须实行专政,不对他们实行专政,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民主。”(《邓小平文选(1975年—1982年)》第155页)“要求全党同志、全国人民高度警惕和坚决打击各种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同上第832页)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必须严厉打击严惩经济犯罪,因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保证。”(同上第8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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