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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所引发的法律问题

  对上述案例的分析表明,链接作为一种互联网不可缺少的工具,相对与滞后的法律而言显然 是一项新事物。对待一项新事物,如果只从一个角度去看待,必定不能窥其全貌。因此,解决链接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不能仅仅局限于知识产权法领域,而应拓宽视野,寻找其他方法。笔者认为,竞争法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之道。
  (全文完)
  1孟楚麟《万维网上链接的合法性》,载于《电子知识产权》。http://etiri.beijing.cn.net/ip/index.html
  2参阅Mark Sableman,Link Law: The Emerging Law of Internet Hyperlinks http://www.ldrc.com/cyber2.html
  3薛虹《因特网上的版权及有关权保护》,载于《知识产权文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第171页。
  4这种插入行为不等于直接将他人网页复制到自己硬盘上作为自己的网页内容。前者性质尚有争议,而后者依大多数国家的版权法构成了侵犯版权的行为。
  5除了本文所介绍案例之后,其他所有有关链接的案例在http://www.jura.uni-tuebingen.de/~s-bes1/lcp.html可找到。
  6具体案情及和解结果请访问http://www.shetland-news.co.uk
  7http://www.aardvark.co.nz/n323.htm
  8Courtney Macavinta :Linking a copyright violation? http://news.cnet.com/news/0-1005-200-324822.html
  9http://www.cs.princeton.edu/~dwallach/dilbert/
  10 http://www.wired.com/news/news/business/story/2230.html
  11 http://www.wired.com/news/culture/story/3481.html
  12 上述四个案件均不产生法院判决。不过,在本文完稿之时,2000年4月14日有新闻报导称日本大坂地区法院在一个案件中判决链接违反了刑法。在这个案例里,网站的所有者被认定为支持和唆使犯罪,因为该网站可以链结到那些有淫秽画面的网页。这是日本的首例有关网站触犯刑律的官司。详情请访问http://www.chinalawinfo.com/flxw/disnew.asp?ID=2939
  13 是否应以汇编作品方式保护还是创设一类多媒体作品,目前学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以及世界上有关的知识产权公约、各国版权法都未规定链接属于版权法保护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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