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学漫谈

  以上是一些题外话。今天的时间比较从容,我想和大家做点交流,谈一谈作为一个新入学的学生,作为一个北大法学院的学生,应当怎样去学习法律,怎样能够在毕业之后不觉得自己这四年没有白过。实际上,对于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没什么经验,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是一个很小的学校的毕业生,不像你们。你们太幸运了,高中毕业后考入这样一个伟大的学校,我当年就没这么幸运了。当时只有几个学校招法律系的学生: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西南政法学院。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报考法律,我当时并没有报法律,报的是山东师范学院的中文系,我梦寐以求的就是当个作家。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学院当年第一届招生,宣传力度不够,结果在我们那里报考者上线的人数还没有招的人多,很幸运的我的考分超过了重点线,就被从一般院校里抓过去了。人生的命运真是很难捉摸。如果当时真到了山东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以后很可能到一个中学里当老师,我相信我会是一个比较受欢迎的语文老师,经常在本地的报屁股上发表一些小资情调的散文。可是不可能有今天。当然你们也许能驾驭自己的命运,因为你们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所以毫不犹豫就报考了北大而且是法学院,这是你们最大的幸福。我们当时上法理课,老师推荐一本教材,是工农兵大学生编的,教材里经常提到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不断灌输的是这些东西,真正的知识学不到。我从大三开始才省悟到不能陷在教科书里,应该多读些有价值的书。于是,在一个好心的图书管理员的关照下,大三时读了许多好书,也引发了对西方法律、西方历史的兴趣。后来考的是外国法制史专业的研究生。大家知道,佳能公司的商标是canon,这实际上是西方历史上的一种法律,叫canon law,是天主教会制定出的法律,我的硕士毕业论文写的就是那个。最近几年才转为对中国现实制度的研究。
  大学的第一年需要不断观察、不断了解,不必过分地去记忆,什么东西都要搞清楚。几年前,我面对着与你们一样刚从高中毕业、有人戏称为高四的97级同学时,觉得给他们讲法理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法律这门学科涉及到许多问题,是一种非常深刻的社会科学。中学教育已给大家灌输了许多真理性的东西,都是无庸置疑的;但是对一个大学生来说,一切都要去重新理解,而不是去背诵。当然,法理专业所学的许多东西对于刚刚从高中毕业的人们来说是不容易理解的。比如说,婚姻法里规定离婚的条件时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问同学们,什么叫“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我跟你们一样,读大学时不理解婚姻法,实习时偏偏派我去处理婚姻纠纷。可以想象,那真是一场灾难,对我是一场灾难,对当事人更是一场灾难。我耐心地听夫妻俩讲他们的生活,讲哪些方面出了问题。我不懂,只朦朦胧胧意识到一点,但是不深刻。只有人在相当成熟、有了婚姻经验并且对婚姻有相当的观察之后,才能理解什么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你们会发现,在美国,就没有我们现在这样的法律系学生,因为高中毕业后不能直接读法律,必须有一张大学文凭才能上法学院。可以想象,有许多人大学毕业后就结了婚,再读法律时,对人生的幸福、社会制度的设计等的理解力就会强得多。对我们这样的大一学生来说,有许多问题的确比较难以理解。有同学曾经对我说,老师你推荐给我们读的书每个字我都认识,每句话我也读得下来,但整句话什么意思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显示了什么呢?这是一个知识背景的问题。要读懂一本书,必须理解书背后的一种知识的积累。这种知识的积累甚至经历了上千年的历史。有许多著作,回答的都是两千年前古希腊的那个老哲学家柏拉图先生提出来的问题。两千年人们的论证,两千年的学术积累,最后结出一朵朵小小的花儿开在你们的法理学教科书里,要你们一下子去理解,是很不容易的。当然不理解也不要着急,慢慢的,随着逐渐的累积,你会理解这些东西。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