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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否开设“红灯区”

  (二),拉动消费需求,刺激第三产业经济增长,国家可加大税收,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三),疏导分散剩余劳动力,解决闲散妇女的就业问题,既减轻了社会负担,又稳定了社会治安秩序。
  让我们再来看看它的弊端:
  首先,据了解,欧美许多国家的“红灯区”管理的只是一些涉世未深的妓女,而大量的,高级的,有能耐的娼妓,根本不到红灯区内合法化“经营”,因为在红灯区外地下交易可以逃税,漏税嘛!政府公开设立红灯区根本不可能把娼妓全部管理起来,反而会适得其反,越管越乱!
  其次,“红灯区”会为投机商,黑社会集团混水摸鱼谋取暴力大开方便之门。他们操纵增设大量非法的性交易场所,并籍此而诱发了大量的盗窃,抢劫,毒品交易,贩卖人口,逼良为娼等犯罪活动。
  再次,“红灯区”使商人们大肆挥霍,官员们以权谋色。金钱职能的异化,是商海中人纵欲享乐的工具;权利的腐化滥用,则成了些个赃官们贪色纵欲的资本。卖淫嫖娼一旦合法化,这些人岂不更无法无天了?
  最后,公开设立“红灯区”是对妇女人生权利的践踏。女人的名誉,地位,权利,基本权益必须得到社会的承认,尊重和保障。此乃我过社会主义制度和公德所赐予的。在“红灯区”,不可能把小姐当作平等的人和普通的劳动者来看待。在世界女权运动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的情势下,中国居然还有人提出设立“红灯区”,实在是很不明智!
  另外,关于“红灯区”能分流剩余劳动力,减轻社会负担的问题。我觉得随着国家“再就业工程”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社会“就业难”的问题必将得到有效解决,那种依靠发展色情业解决“就业难”的思路,用不了多少年将成为“历史笑话”!
  “红灯区”禁娼与开娼,一个多年来的“社会热点”问题,一个说来并不轻松乃至有些沉重的社会问题!在此,我也只能发表一下个人不成熟的观点:“红灯区”在中国还是不要设立为好!因为它的弊实在是大于利。
  七. 如何解决我国的卖淫嫖娼现象?
  既然不主张设立“红灯区”,那么如何遏制卖淫嫖娼现象呢?
  不妨让我们来参照一下瑞典。今日世界中,废止娼妓制度最成功的国家是北欧的瑞典。
  这个国家是有名的现代国家。她的社会福利,全世界第一;她的性开放,也世界第一!性开放并不是“寡廉鲜耻”,相反的,它是文明开化的象征。在瑞典的国境里,少年人有性教育,青年人有恋爱自由。他们的人生信条是男欢女爱,只要在互相热爱的状态下,他们可以发生性行为,很明显的,这是基于爱情,而非基于买卖。在这种洒脱的气氛底下,娼妓制度在瑞典,已经自然地在解体,在消逝。他们的文明已经进化到不需要靠金钱来买卖肉体,他们已清楚地知道这是落伍的和可耻的行为。再看台湾,它开设“红灯区”曾一度想走辅助从良,全部取缔的道路,但时至今日,还不是公私窑子横行?
  因此,中国是时候釜底抽薪了!抽薪之道,西望瑞典可也!鉴于我国目前国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解决卖淫嫖娼的出路关键还是抓教育。特别是要加大性科学教育力度。重点放在青少年的性科学教育上。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氛围,淡化性禁忌,强化性科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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