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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否开设“红灯区”

  我国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超过上亿人。在这些人中有大量闲散妇女,她们一无知识文凭,二无立足技能,三无“门道”可钻。怎么办?只有将自己的青春肉体作为“原始股”投入市场竞争,频频与嫖客交换“贸易”,作为求生之道。一人发财,千百人效仿。可见,在市场竞争大潮中,只要剩余劳动力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分流安置,这类妇女卖淫的“后备军”就会源源不断。
  从社会心理角度分析,人们价值观念的异化为卖淫嫖娼奠定了思想基础;社会需求超前为卖淫嫖娼蔓延创造了条件;社会同情氛围对卖淫嫖娼膨胀起了怂恿作用。
  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社会转型期间的人们价值观念和取向“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已占被调查的55%以上。“重利轻义”的社会心理已使相当一部分人冲破了民族传统的道德和法律的规范约束,导致社会行为和社会秩序的紊乱,为卖淫嫖娼现象的所谓“合理性”,“合法性”奠定了思想基础。
  在“脱贫致富奔小康”成为社会共同需求目标的趋势下,“吃要高档,穿要名牌,住要
  舒适,行要现代“,“能挣会花”,“及时行乐”已成为许多社会成员尤其是青少年,女青年的心理行为趋向。他们的社会需求超前心理显著增强。趋向低级趣味,沉溺于生理感官刺激的人明显增多。这就为卖淫嫖娼的蔓延提供了条件。
  由性笑话,性故事乃至色情书刊,影视在流动人口群体中性信息传播形成的“亚文化”,这几年已成为大众聊天,说笑,打闹的主要话题内容,从而大大淡化了国人民族传统的性道德观念。由此导致社会心理氛围对婚外性行为增大了宽容性和相容性。目前这种社会同情氛围,为卖淫嫖娼的发展蔓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心理条件,无形中怂恿卖淫者放纵个性化,自由化,助长了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注主义的盛行。
  再比如思想政治工作的削弱,社会教育的失误,司法执法不严,家庭和社会组织的放任自流等原因,导致了目前社会控制系统失调,也为卖淫嫖娼蔓延开了绿灯。反正个中原因是无法详尽的!
  六. 能否设立“红灯区”?
  基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禁娼斗争成效不尽如人意,有的人便指出,既然卖淫嫖娼
  业政府屡禁不止,又无法根除,与其让它无序地蔓延,不如顺其自然,因势利导,公开设立“红灯区”。关于这种观点我们要慎重!得先看看设立“红灯区”的利与弊。
  开设“红灯区”至少有三大好处:
  (一),可由政府职能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挂牌营业,持证上岗,定期健康检查,既防止了无序蔓延,毒化社会风气,又防止了性病蔓延扩散危害国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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