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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理性

  2、现在让我们来看看那些德国教材。在稍微晚些时候,这些教材被用来教授行政科学。许多大学都教授这门课,特别是哥廷根,这门课对欧洲大陆来说极为重要。训练普鲁士、奥地利、俄罗斯公务员(正是这些人实施了约瑟二世和叶卡捷琳娜二世的改革)的就是这些东西。某些法国人,尤其是在拿破仑的扈从中的某些人,深晓治安科学的教导。
  这些教材中能发现什么呢?
  Huhenthal的《政治书》(Liver de Politia)中以下内容尤为重要:公民的数目;宗教和风俗;卫生;食物;人和货物的安全(特别提到了水火之灾);司法;公民的便利和快乐(如何获取又如何加以限制)。然后是一系列关于河流、森林、矿产、盐井、住房的章节,最后是关于如何通过农耕、工业或是贸易获取财产的章节。
  在《治安概要》(Précis for the Police)中,Willebrand先后谈到了风俗、贸易和手工业、卫生、安全,最后,谈到了城镇建筑和规划。从所涉及的对象来看,至少与Delamare的著作没有太大差别。
  但是,所有这些文本中最重要的是Von Justi的《治安原理》(Elements of Police)。治安的特定目标依然被定义为生活在社会中的活生生的个人。不过,Von Justi的书的整个安排方法略有不同。他首先研究了所谓的“国家的不动产(state''s landed property)”,即领土。他考虑了两个方面:居住方式(城镇还是乡村)以及居住者(人的数量、增长、卫生、死亡率、迁移)。他接着分析了“动产”,也就是商品、制成品及其流通,这又涉及成本、信用、货币这些问题。最后一部分谈的是人的行为:他们的风俗、他们的职业能力,他们的诚信,以及他们如何遵守法律。
  在我看来,在治安如何发展的这个问题上,Von Justi的著作比Delamare法规大全的“导论”要前进一步。理由有四条。
  一,对治安的核心悖谬之处,Von Justi界定得更为清晰。他说,所谓治安,就是能使国家充分增长权力、发挥力量的东西。另一方面,治安还得让公民幸福,这里幸福被理解为生存、生活并提高生活质量。他完美地定义了在我看来属于现代治理艺术或国家理性的目标:发展构成个人生活的诸般要素,以使这些要素的发展也能增进国家的力量。
  Von Justi区分了这种他称为“治安”( 他同时代人也这样称呼)的任务和“政治”(Die Politik)之间的不同。政治基本上是一种消极的任务,政治就是国家和内外敌人作斗争。而“治安”却是一项积极的任务:治安要同时增进公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力量。
  要紧的是,Von Justi比Delamare更为强调一个在18世纪变得越来越重要的概念,那就是人口。人口被理解为一群活着的个人。他们具有一些属于同一个种族、共同生活的人们才具有的特性。(他们表现出死亡率和生育率;会发生瘟疫和人口过剩;呈现某种类型的地理分布。)的确,Delamare用过“生命”(life)这个词来表示治安的焦点,但是他并没有强调这一点。在整个18世纪,特别是在德国,我们看到治安的对象就是人口,也就是生活在特定地区的一群人。
  最后,只有读了Von Justi,才会知道治安不仅仅是一个Turquet描绘的乌托邦,它也不是一个系统编纂的规章大全。Von Justi 声称要写出一本“治安科学”。他的书并不是简单地罗列了一些规定。它是一个框架(grid),通过这个框架能够观察到国家,也就是领土、资源、人口、城镇等等。Von Justi把“统计学”(对国家的记述)和治理的技艺结合了起来。治安科学既是一门治理的技艺,又是一种分析生活在一块领土上的人口的方法。
  看上去,这样考虑历史扯得太远;相对于今天我们所关心的问题也显得用处不大。我不会像黑赛(Hermann Hesse)走的那么远,他说只有“不断地参照历史、过去、古代”,才能有丰硕的成果。但是经验告诉我,对于动摇我们的确信和教条来说,有时候理性的多种形式的历史比抽象的批评要有效得多。历史上曾有数百年时间,宗教不能忍受人们叙说它的历史。现在,我们的各理性学说则回避书写自己的历史,书写这样的历史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我要展示的只是一个研究方向。这些只是过去两年我所研究的一些初步看法,也就是对我们可以称之为(用一个过时的术语)治理技艺的东西所作的历史分析。
  这项研究建立在几个基本假设上面,我把它们归纳如下:
  1.权力不是实体。权力也不是什么神秘的财产,必须孜孜探求这财产的起源。权力只不过是人们之间的某种关系。这种关系自成一类,也就是说,它和交换、生产、交往不是一类,尽管它和它们结合在一起。权力的特殊之处是,一些人多少可以全面地决定其他人的行为,但是从来不会彻底地或强制性地进行。把一个人绑起来鞭打,他承受的只是施加给他的暴力(force),不是权力。但是如果他被诱使说话,当他用最后的手段就是宁死也不说,这样他就是被迫使以一种特定的方式行为,他的自由就受制于权力,他就被治理了。如果一个人能保持自由,不论他的自由多小,权力仍能使他受制于治理。没有潜在的拒斥,就没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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