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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社会”也要普法

“网上社会”也要普法


兴义陈嘉珉


【全文】
  二十世纪计算机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一个网络“新社会”。可以说“新社会”的公民是以沉重的步履迈入新世纪的。因为网上社会出人预料的不安全,其间发生的“动乱”使人们措手不及。网上违法犯罪已经成了网络世界和法制社会的一个新热点。2000年全世界发生的网上违法犯罪有数十万起,平均10多秒钟就发生一起非法侵入计算机网络事件。在网络正在普及的今天,许多网民都有可能产生网上违法行为,网上违法行为已经不仅仅是少数具有专门技术的不法分子的“专利”。事实上在目前网民人数迅猛增长的同时,网上违法行为也呈日渐增多之势,而且网上违法犯罪的增长率超过了网民数量的增长率。
  网上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法制观念淡薄、网上社会“法盲”充斥是最主要的原因。在网络空间中,由于没有现实世界里那样有形可感的边界和障碍,上网者凭着好奇心自由驰骋,于是“触雷”、“翻车”便成了常事。有的人在网上故意实施破坏行为,还洋洋得意,自以为了不起,到处宣扬和炫耀自己的“才华”、“本事”。在国内已经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内部人员所为。这不仅仅是违法者没有法制观念,这些部门的领导者也同样缺乏法制观念,而正是他们淡薄的法制意识和疏于管理,才导致了这些犯罪案件的频频发生。虽然国内的计算机网络立法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但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已经有了一些应急性的切实可行的管理法规,每个互联网的接入单位和上网者都应该知晓这些规定。可以说在所有的网络安全环节中,“人”是最重要的也是最薄弱的一个环节。而加强这个环节的最重要的办法就是对“人”进行普法教育,强化法制意识。无论是打击计算机犯罪或是公民的网上自律,都离不开广泛地强化法制意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只靠司法机关是不够的,如果广大的网络使用者都没有法制观念,有太多的网民违法的话,即使有完善的法律并且严格执法,也将法不治众,从而提高执法成本和降低网络的法治效应。任何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都离不开法制规范,在网络世界里也是一样。因此公民在使用网络时,都应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酿成一种健康、良好、合法有序的网络文化。
  我们建设法制社会的任务尚未完成,又迎来一个网络“新社会”。在这个“新社会”里同样需要法制建设,而网络法制教育正是网络社会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现在全国网络法制教育基本上还是一个空白,必须引起有关部门、广大计算机和法律教育工作者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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