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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美化人治歪曲历史的欺世之作

  这篇论文一开头就指出:“在中国,20世纪出了三位伟人,即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指出毛泽东领导中国革命的“伟大功绩举世公认”,强调对他晚年的错误,“应当着重分析它的社会历史根源与制度根源”,还以较多文字论述了他从中学时代直到建国初期的民主法治思想及其历史贡献,澄清那种以为他是“一贯蔑视与否定法制”的错误评价。
  当然,该文的重点旨在研究毛泽东晚年的人治思想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治国方略的失误,和新时代邓小平“以经济为中心”、反对人治、弘扬法治的治国方略和理论的成就,以期为进入新世纪,实现党的十五大确定的“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和目标,提供某些防止历史错误重演的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料。
  令人奇怪的是,这样一篇法治史论文章,不知怎么竟然刺痛了张光博先生的某根神经,跳将出来,大兴问罪,在《真理的追求》杂志20世纪末第12期上发表《驳斥一篇给毛泽东同志抹黑的文章》(以下简称“张文”),点名批判郭文。
  读了张文,深感其文所显露出的对人治的美化和对历史的任意打扮,可谓不择手段,至于文末为“驳斥”郭文,高呼“有一股抹黑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丑化领袖、搞‘非毛化’的思潮不时晃动”,甚至用文革式的语言和观点,训诫“切不可以重蹈赫鲁晓夫大反斯大林而为和平演变开辟道路的覆辙”!其无限上纲,磨刀霍霍的杀机,溢于言表。在文化大革命已经过去20多年的今天,竟然还能写出这样深文周纳、故入人罪的“大批判”奇文,实为罕见。这样的文章得以公开发表,倒说明现在的确还有企图否定党的历史决议和邓小平理论的一股“思潮”在“不时晃动”。为此,有必要对他这篇文章作必要的剖析。
  一、曲解“人治”概念,为人治评功摆好
  张文开头为了“驳斥”郭文对毛泽东晚年“人治加群治”的治国方略所作的评析,责问道:“这里‘人’和‘群’是指哪些人和群?”“毛泽东依靠‘人’和‘群’治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别的什么东西?”这里,张光博一开始就扬起了它惯用的“阶级性”大棒。可悲的是,这位教授竟然把人所共识的“人治是指一人专权之治(即个人的统治,rule of individual)”的概念,歪曲成“靠人来治”,从而便于他用人的阶级性大帽子来“驳斥”郭文对人治的否定。
  事实是,干任何事都离不开人,即使实行法治(即“法的统治”,rule of law)也要靠懂法的人去推行,这是不言自明的。人治与法治的根本区别,不在是否靠人,而在于是“法依人”还是“人依法”,特别是在统治者或领导人的意志与法相冲突的时候,是个人意志与权力至上,凌驾于法律;还是法至上,服从法律?张文对人治的曲解,当然不是由于身为法学教授的无知,而是为了“驳斥”的需要,和欺朦某些非法学界的或对法学知之甚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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