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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新疆产权交易市场的思考——上海产权交易所、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考察观感

  新疆目前尚无一家机构具体负责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由于产权交易管理体制没有理顺,“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缺乏统一协调和管理,在产权交易过程中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5、政策不配套,法规不健全
  虽然自治区和各部门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或法规性文件,但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交易法规。由于政策不配套,交易法规不健全,已经影响了产权交易的健康发展。
  (三)关于规范新疆产权交易市场的设想
  当前,我国正面临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各种经济成分空前活跃,企业并购重组愈演愈烈,特别是我国即将加入WTO,涉及我国产权市场的跨国并购必将大幅度增加,产权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会越来越明显。如果听任各地目前存在的产权交易上的不规范做法延续下去,必然导致产权市场秩序越来越混乱,部分产权交易矛盾丛生,纠纷不断,遗留问题成堆。因此,国家应尽早制定产权交易管理法律、法规,统一全国产权市场的运作规则,改变对产权市场多头管理的现状,消除市场条块壁垒,推动跨地区并购重组。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就新疆而言,应尽快对目前的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规范,积极消除区域内产权交易中的非市场因素障碍。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科学规划,加强领导,稳步发展
  政府主管部门必须从深层次上认识产权交易的目的,做到既要解放思想,又要着眼长远,加强产权交易的总体规划和宏观调控,强化总体规划意识、规范发展意识、保值增值意识和管理引导意识。
  2、主体、机构要明确
  定主体,就是要明确产权归属,弄清谁有权代表国家出让国有企业产权这一重大问题。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指出,国有资产归国家统一所有,国家是国有资产的产权主体,对国有资产享有处置权。因此,转让国有企业产权,只能由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不能擅自行动。同时,还要从政策上严格界定交易对象,明确企业交易的范围。
  定机构,就是要对交易机构进行准确的定位,进一步明确其性质、功能及业务范围。建议尽快组建新疆产权交易所或交易中心,作为产权交易的中介机构,享有政府延伸的部分职能,主要为产权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场所,进行必要的服务,加强对产权交易的规范、监管,把好交易上市、债权债务处置、资产评估、职工合理安排、权证变更过户五道关。
  3、交易市场的建设
  市场的发展规律总是先有形市场,后无形市场。规范的有形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将产权交易纳入场内公开进行,有效地减少因私下交易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便于政府统一监管和宏观控制。这样,信息量集中,容易找到卖家或买家,并形成合理的市场价,也便于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提供配套服务,促进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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