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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的几点思考


王鑫(云南大学法学院99级硕士研究生)


【全文】
  对我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的几点思考
  王鑫
  (云南大学法学院99级硕士研究生)
  监察制度是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但在当代,而且在我国古代的政治生活中都发挥着重要的地位。中国历史上监察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制度有着重要影响。中国古代就把它概括为“彰善瘅恶,激浊扬清”和“政之理乱”的关键。在当代,邓小平同志也同样强调了加强党和国家的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把它作为我们党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等不良作风的重要措施之一。
  当然,由于当前我国的监察制度建设与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建设所面临的历史阶段、经济条件、根本政治制度、文化背景和国际条件根本不同,具体情况自然也就有所差别。这些差别事实上就构成了我们传统的一部分,当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监察制度建设的时候,这些传统将和外来经验一样成为我们必须考察和借鉴的内容。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我用较短的时间阅读了一些相关的书籍,通过阅读我对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也产生了一些想法。在本文中,我将把这些认识和想法提出。
  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沿革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监察制度的国家之一。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了针对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监察活动,后来随着我国第一个封建王朝秦朝的建立以及封建制度在我国的最终确立,中国逐渐形成了系统的监察制度。中国监察制度数千年的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先秦前的萌芽时期、秦朝至清朝的封建制度时期、清末至民国的半殖民半封建制度时期及1949年以后的社会主义制度时期。本文所指的“中国古代”主要是指第二个时期。
  (一)、萌芽时期
  这个时期也是奴隶制时期和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型时期,在这个时期行政监察最显著的特点就在于监察活动的非制度化、非规范化。不管是从监察机构的设置上、监察人员的选拔任用上、监察法规的配备上看还是从具体的运作效果看,监察活动还处于萌芽状态。这主要是由当时的政治制度所决定的,在当时的奴隶制度下,实行的是分封制,国家是由一些松散的诸侯国所组成,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还没有出现。相对于君主的权力而言,各诸侯享有大量独立的权力,君主既无力也没有对其进行监察的能力和必要。甚至,我们都很难说这些诸侯及其所属的官员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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