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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学刊物看我国法学传播

从法学刊物看我国法学传播


毕竞悦


【全文】
  从法学刊物看我国的法学传播
  ——倡导文化多元
  毕竞悦
  一份出版物长久不间断的出版决不仅仅具
  有时间跨度上的意义;它意味着一种真正意义
  上的学术积累,意味着学术共同体的形成与稳
  固,意味着学术界与社会之间持续不断的良性
  互动。
  ——贺卫方
  这个世界完全不是学院的,也不是封闭
  的,不是虚伪而浮躁的。
  ——李永刚
  今天,法学传播具有多种形式,课堂讲演、朋友聊天、法学专著、法学刊物等等。从传播学的意义上讲,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且受众范围极广的当属法学刊物。课堂讲演、朋友聊天的传播范围有限,且由于没有传播的载体而极易流失;法学书籍的时效性不强,信息的范围不够广泛。因此法学刊物能较为集中地反映一个时期内法学的研究情况。
  国际通行把学术刊物上文章的引用次数作为一个重要的影响因子。本文的研究则更多倾向于关注刊物的形式,包括对刊物的栏目设置、审稿制度、注释规范、作者构成、编者构成的分析,并不涉及刊物的实质内容。我更为重视的是刊物作为一种信息传递的载体的作用,而非信息本身。因为我们不可否认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功能,“法学家的作用也许正是通过他思考、对话的过程和形式对社会共同体和职业共同体的形成起到一种促成作用。”①
  传统意义上的刊物仅指以铅字和纸张为载体的连续出版物,而最近又出现了一种并未获得出版署连续出版物许可但以书籍的形式连续出版的读物,如一些学生自办的《北大法律评论》、《法苑》等,一些著名法学家编辑的汇中外法学前沿的《法学前沿》、《公法》、《民商法论丛》等,其出版周期一般为半年。与这些传统刊物相对照,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期刊和学术网站方兴未艾,成为法学传播的一种新兴力量,并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塑造着法学传播的特色。本文的研究对象为法学的传统期刊及电子期刊。
  一、主流法学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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