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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发展的法哲学思考

经济法发展的法哲学思考


李晟


【全文】
  经济法发展的法哲学思考
  内容提要:经济法曾是中国法学界的“显学”,如今却似乎有沦为“冷门”之势,本文从法律秩序发展的源流角度,以法哲学的思考分析了经济法的发展路径和在当前的中国与西方不同地位的原因,并得出了经济法在中国只是暂时的低谷,最终必将复兴的结论。
  关键词:经济法  发展路径  发展前景
  一 导言
  经济法,作为调整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经济关系的部门法[1],其产生的时间的与历史背景,学术界尚存在不同的看法。杨紫烜教授认为,经济法产生的时间是古代社会。[2]而漆多俊教授则认为,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即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只能出现在生产社会化以后的19与20世纪之交。[3]但无论如何,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中国获得巨大的发展,是近20年的事情。这20年来,在企业组织管理、市场管理、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都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法体系。而经济法学科,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学学科,也伴随着经济法部门的蓬勃发展而取得了迅猛的发展。可以说,经济法学科在20世纪80年代,成为了法学界的一门“显学”。正如漆多俊教授所指出的,“经济法学科在中国80年代已成为学科队伍最为庞大、受到社会各界热情关注的法律学科。”[4]但在进入90年代以后,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民商法逐渐升温,而经济法则有由热而冷的趋势。在立法上,民商法立法成为热点、重点,而经济法立法则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冷落,包括作为经济法基础的经济法纲要的立法。在司法上,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人民法院的各级法院,都撤消了经济审判庭,而将其原有的审判职能划给民事审判庭。在学科发展上,民商法的研究吸引了更多人的关注,一些原来从事经济法研究的学者也把自己的研究领域转向民商法或是其它领域。
  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发展中的学科,在发展中遇到这样的问题,是完全正常的。对于这些问题进行反思,有助于中国经济法从理论到实践的新的突破,使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而这样的反思,首先就应该从哲学的角度入手。“任何阶级和学派的法学都以某种哲学作为其理论基础。”[5]在法学的发展路径背后,必然存在着哲学的源流。而过去的中国经济法研究,正是过分突出了经济学色彩而忽略了哲学,本文将试图从哲学的层面来思考中国经济法发展的问题,对于改变经济法学在哲学上的“贫困”现状做出一次新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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