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中关村立法对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

   中关村科技园区既需要重视管理体制,又需要淡化管理体制,那么,这种管理体制应当是怎样的管理体制呢?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所建置和固化的中关村现行管理体表明,这是一种独具特色的管理体制。这种特色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服务知识市场经济为基本原则;二是将政府决定型与市场决定型相融合;三是将权力重心向上型与权力重心向下型相融合。而这三方面的特色,都是基于从中关村实际情况出发,植根于中关村园区制度建置的历史环境的深厚土壤之中而产生和表现出来的。而且,这种管理体制并没有堕为中关村园区实际情况和所处历史环境的被动的摹写者,并没有堕为带有明显历史局限性的历史环境的俘虏;而是以中关村园区实际情况和所处历史环境为依托为出发点,在此基础之上,以先进的理念为指导,以园区发展方向为趋向,所产生的与历史环境同行并能站在历史环境之前的一种管理体制。这就使国内迄今在园区管理体制建置方面所存在的种种弊病在中关村园区管理体制建置方面得以避免,因而也就为国内其他园区管理体制的完善提供可可资借鉴的经验。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体制建置的主要特色之一,是它以园区实际情况和所处历史环境为依托和出发点,确立并坚持了以服务中关村的知识市场经济为最基本的原则。
  中关村园区的根本问题是市场经济问题。中关村园区的管理体制应当充分体现知识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要求,园区管理体制的建置,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服务于以知识市场经济为核心的中关村园区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中关村园区知识市场经济是在中关村园区这种特定的空间范围存在和发展的,是在园区知识市场经济刚才崛起因而许多条件还很不成熟的条件之下存在和发展的,要使中关村园区知识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获取好的成效,便要针对园区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地解决问题,便要正确处理这种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与园区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向的关系。
  正是基于这些情况和理念,中关村园区制度环境的建设者确立并坚持了以服务中关村的知识市场经济为最基本的原则。这一基本原则系统体现为《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关村科技园区应当按照体制创新和精干、高效、减少层次的原则,建立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有利于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有利于发挥中关村科技园区核心区智力密集优势的管理体制。”
   中关村园区管理体制的建置应当坚持体制创新的原则,是包含两重意义的。一则是知识市场经济本身是一种以注重创新为显著特征的经济,适应这种经济的需要,管理体制不能不注重创新。再则,中关村园区知识市场经济是在既有的管理体制的制度背景和制度依托的情形下建设和发展的,这种既有的制度背景和制度依托,主要是由计划经济类型的管理体制向市场经济类型的管理体制转变的一种管理体制形态。这种管理体制形态是不能很好地适应知识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的,是应当改革的,而改革的过程就是逐步消除既有体制和建置新型体制的过程,就是体制创新的过程。
   园区管理体制的建置应当坚持精干、高效、减少层次的原则,也有双重意味。一方面市场经济尤其是知识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有精干、高效、层次简捷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坚持这样的原则,也是从中关村园区实际情况出发的必然要求。中关村园区尽管是科技园区,但它的管理体制问题在中关村条例出台之前一直未能得以妥善解决。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机构臃肿、重叠、交叉,各机构之间的关系不顺,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办理一件事务,通常涉及园区管委会、园区所在地政府,还涉及市政府工商、经贸、税务或其他部门,它们相互之间往往相互冲突、扯皮并且不宜协调,因而给中关村园区市场主体和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许多不便以至危害。中关村条例规定园区现行管理体制的建置应当坚持精干、高效、减少层次的原则,就是针对这些时弊的。园区管理体制分建置,坚持精干、高效、减少层次的原则,是消除既有管理体制中管理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下、层次复杂烦琐且相互冲突等等积弊的良策。同时,以这种原则建置管理体制,对焕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帮助境内境外投资者树立信心,亦多有直接意义。
   中关村条例规定园区管理体制的建置应当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有利于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有利于发挥中关村科技园区核心区智力密集优势,更是明确体现了将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与中关村园区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以知识经济为显著特征的中关村园区市场经济,其本身就是先进生产力的象征,建设和发展这种经济,必然需要建置符合先进生产力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体制,用这种体制来代替既有的包含有种种弊病的不符合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市场经济的主力和中坚,园区管理体制要促进和保障园区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需要特别注重为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同时,园区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也离不开其他市场主体的参与和发挥作用,因而也需要园区的管理体制为其他市场主体服务。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关村园区不同于国内其他园区的一个特点是,它是由核心区海淀园和其他四个科技园共同构成的一个科技园区。海淀园的空间范围占地340平方公里,区内已有高新技术企业6500多家,其他四个园区的空间范围占地总共27.5平方公里,高新技术企业总共有3000多家。并且,作为中关村园区的优势所在的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中国科学院为首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群,以联想、四通、方正为首的大企业群,就在海淀园辖区之内。很显然,海淀园是中关村园区的核心和关键所在,中关村条例明确规定园区的管理体制建置应当有利于发挥中关村科技园区核心区的智力密集优势,这是抓住了关键的。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