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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关村立法对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

论中关村立法对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


周旺生


【全文】
  论中关村立法对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1
  周 旺 生
   内容提要  管理体制在科技园区的制度环境中处于比较特殊的地位,它是科技园区制度环境所需注重对待的,它也是科技园区制度环境所应淡化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所建置的管理体制,将这两方面结合起来,为国内其他园区的管理体制建置提供了制度创新的典范。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体制的缔造者在管理体制的建置方面所采取的举措,蕴含着诸多可资探讨和推介的经验。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所集中反映和固化的中关村园区现行管理体制,坚持了先进的理念和原则,适应了知识市场经济的需求,反映了中关村园区的实际情况,处理了中关村园区境内境外体制方面的关系,摆正了政府服务于市场的位置,并且在技术和策略上选取了政府决定型与市场决定型相融合、权力重心向上型与权力重心向下型相融合的聪慧样式。这是现时期中关村科技园区所能选择的一个良好的管理体制,它的价值将在中关村园区建设走向纵深的过程中日渐显现,它的进一步完善也将随着中关村园区建设的发展而逐步完成。
   关 键 词  中关村  管理体制  重视与淡化  体制建置原则  融合型体制
   管理体制问题是长久以来中国人所一直深切关注和倾心对待的重大主题。2 在充满崭新气息而作为中关村园区法治环境基础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中,管理体制的建置仍然是一项重要内容,条例文本八章之一便是管理体制的建置。然而管理体制这一章总共只有两条,且置于法律责任一章之前的最后一章,比之往昔立法和国内其他园区此类立法对管理体制的繁复显豁的规定,这显然是一种有意淡化管理体制的举措。这一举措又表明中关村园区的管理体制非常特别,其地位或许受到严峻挑战,或许是在新的条件下所寻得的新的存在形式。不仅如此,中关村园区制度环境的缔造者对管理体制的建置,并不是循着以往的旧的路径进行,而是坚持先进的理念和原则,突出创新、精干、高效和减少层次,适应知识市场经济的需要,将政府决定型与市场决定型相融合,将权力重心向上型与权力重心向下型相融合,形成了不同于国内其他科技园区管理体制的独具特色的中关村式的管理体制样式。中关村园区管理体制建置过程中所显现的这些情形,颇为赖人寻思。不可全然否认这些情形的出现多少带有某些偶然性,但这些情形所由产生的历史环境方面的原因更值得我们注意。从整个中关村条例看,管理体制的建置似乎更能反衬条例以至整个中关村制度环境的历史性特色,没有现时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历史环境,便没有这种管理体制建置。不过,需要指明的是,许多制度的建置,作为历史环境的产物或表现,在反映或表现历史环境时,往往堕为历史环境的被动的摹写者,因而不免失之于带有过多的历史痕迹或曰历史局限性;而中关村条例关于中关村管理体制的建置,却差不多逃脱了这一悲剧性的结局。尽管中关村管理体制的建置,与它产生和存在于其中的历史环境不能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终究没有成为历史环境的俘虏。中关村园区明天的光明情形将会告诉人们,中关村园区管理体制的建置,是以历史环境作为依托的,但又是走在历史环境之前的一种制度设计。
  一、中关村园区仍然需要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应当处于什么地位,在中关村园区的制度环境中应当处于什么地位,这是中关村园区的建设者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是有不同看法的。有人基于传统的观念,将管理体制建置视为中关村园区制度建置的特别重大的一个方面;有人又苦于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之下的管理体制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希望中关村园区的制度环境中不再有管理体制的地位;有人则以为上述两方面的看法或认识都有失偏颇,而主张遵循客观规律,从中关村实际情况出发,给予管理体制以适当的地位,认为首先应当肯定中关村园区仍然需要管理体制。中关村园区的制度环境的建设者,持后一种观点。这三种不同的看法或观点都有相当的影响,其中第三种观点占据了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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