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美国违宪审查制度建立原因初探

  看上去似乎矛盾的事实往往有它内在的合理性,弗雷泽更进一步发挥说我们不能理解的一切社会现象的存在往往因为它担负了一种不为人知的社会功用 。汉密尔顿在反驳立法至上主义者认定的司法不应具有宪法解释权时说法官代表的不是他自身,而是人民经过慎重考虑而制定的宪法,而立法的议员虽然是人民选举而来,他们却因任期的影响可能受到种种利益的干扰,当他们一时为一种风气或利益所动,法院就必须担起拨乱反正的责任。我们在上一章中看到,这种说法原本基于一种人们深信不疑的假设,也就是理性、自然正义、人间法律、法官其实乃是一种实质多个层面的不同表述而已。而在共和制的国家中,人民意志也就与上述几个概念互相融通;这种情况正象在封建独裁的国家里,国王意志与上述概念融通一样。但历史告诉我们坚信的未必是正确的:也有恶法,也有恶的法官。正义与法律之间的差别埃斯库罗斯早就指出来了,看来法院的权威之所以能活着而未被打倒的原因也并不该全被归于一种信仰(如果信仰与实际总是违背,它自身总有一天也要破产),尤其是在一个充满怀疑精神的自由国度里;有一部分的缘故应该是法院有意无意的扮演了一个角色、承担了一项社会功能,也就是起到了精英与平民两大阶层之间的平衡作用。
  老实不客气的说,从古至今的政治从来就是精英的政治;而且一切的好政治,多半是稳定的精英政治,为什么渴望真正意义上的“结果平等”的平民就不能统治国家?为什么理想化的平民政治就是在最激荡人心的法国大革命中也没能实现?萨托利一语中的:“(理想化的平民政治)会把人民主权从尚能使其保持判断力和理智的地方赶到使它的失去这种能力的地方”。刘军宁做了一个大胆但精彩的诠释:“一千万人的无知相加起来不是更加有知,而是更加无知。”他甚至说平民政治从来就是理想,而精英政治才是万古不变的现实 。无知当然只是平民政治的一个弱点,然而却是致命的弱点;正亏着这个弱点,精英政治凭着有知而登上历史舞台。但请万万不要以为两个阶层是简单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平民往往无知而有力,马克思曾经反话正说点出人民一经掌握革命理论就会变成巨大的力量,而这个理论就是作为精英的马克思的理论。正是因为一方有力而无知,另一方有知而无力,精英与平民一直处在一个微妙的关系之中。要使社会两大阶层和平共处,共同发展,两个阶级之间就必须合作和进行互动。互动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一部分精英下降为平民,而一部分平民上升为精英,这在美国是由自由竞争、以财产为社会地位的划分标准的资本主义制度实现了的。二是两个阶层进行优势互补,而互补的连通点是法院。具体点说,平民阶层保证法院的权威,而法院则通过阐释宪法――平民的意志来保障他们的权力平等和社会制度的顺利运行。翻翻《联邦党人文集》,从第78篇开始的论述司法的几篇文章中清楚的谈到了这一点的后半部分,隐讳谈到了这一点的前半部分;美国的开国领袖们,至少是汉密尔顿看来对这个问题是有一定认识的。当“当家作主人”的人民群众肯定法院和法官的权威时,它就注定是合理的了(让我们再重温一遍福柯的话语权力)。
  七  结论
  关于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因由,我已经说了非常多的东西。本节准备概述全文的主要观点,做个总结式的说明。
  美国违宪审查制度建立的关键我认为乃是宪法解释权的产生和权威地位的确立以及最高法院最终拥有这个权力(第一节)。前者是政治资源,而后者则是攫取它的政治势力。生动鲜明点说本文就是叙述又一次在非洲挖掘钻石的历史,但这里钻石王朝的皇帝却是最高法院。那么“钻石”( 宪法解释权)是怎样产生的呢?这源于一个重要的外部条件,即美国宪政传统的模糊性。而这个政治传统之所以能在美洲形成的重要原因乃在于其地理因素延闼了历史进程,功利主义及实用主义在北美落户生根很大程度上与此有关(第二节)。至少一样重要的是它的权威地位的确立,而这是众多必然和偶然因素纠缠不清的结果(第三节)。“钻石”会引来众人窥伺,这里就牵扯到权力相争的问题,而采用什么样的斗争形式则取决于什么样的政治构架(第四节)。“皇帝”究竟怎样反败为胜?凭他的优势,这就与其地位的法律传统有关(第五节)。而很好的利用这一封建传统,与新社会结合在一起,还因为它的新角色和新任务(第六节)。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